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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注册还剩一天
证监会:新规月中已生效

陈卫民

(吉隆坡23日讯)任何涉及数字资产业务的公司,就算在新法令框架生效后无意继续营运,也需最迟在本周五(25日)向证券监督委员会注册,否则证监会将基于违法,保留对付这些公司的权利。

这也包括未在国家银行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数字货币平台下注册及非法营运的业者。



根据《星报》报道,证监会革新、数字及策略执行董事陈卫民昨日在媒体汇报会上指出,已向证监会确认身分的公司,则可持续营运至3月1日。

“就算他们不想再继续营运,所持有的资产,不论是现金、加密货币或数字资产,都应归还给客户或投资者,否则我们将采取行动。”

2019资本市场与服务通令(证券规定)(数字货币与数字代币)本月15日生效,任何未经证监会批准却提供首次代币发行(ICO)融资或经营数字资产交易者,一经定罪将面对超过10年监禁和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

外国注册公司没影响

不过,这项法令并不影响外国注册的公司,但只要有在我国行销、出售或经营数字资产业务,证监会仍可援引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采取必要的行动。



他披露,在3月1日之前的这段过渡期,仍允许人们继续提取与减持数字资产,是为了确保市场秩序。

“另外,我们也希望在这段过渡期间,不会发生未预见的欺诈活动,避免有心人士借机占投资者便宜。”

陈卫民强调,在这段过渡期间,这些平台运营商不允许接受新投资者、推出新产品或进行任何销售活动。

根据证监会早前文告,这些平台营运商只允许投资者发出书面指示进行资产提取或转移。

证监会估计,在我国活跃的数字资产户头超过5万个,而欲注册的营运商及公司则必须说明目的,包括是否欲恢复营运、必须履行的义务,或欲结束营运。

证监会较后也会将已注册营运商及公司列入名单,供投资者查询本身的投资单位是否为合法平台。

首发币须暂停

陈卫民呼吁,所有进行中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必须中止活动,并需将募集到的资金或数字资产归还投资者,直到有关营运商获得证监会授权,并了解所有条款与准则才可重启活动。

“放眼现今市场上的首次代币发行,你会发现这些加密货币的白皮书素质都相当低,所以必须确定这些都是属于法令管制的活动。”

首次代币发行指南,预计将于3月底前推出。

他指出,首次代币发行属高风险投资,不排除或将设下投资限制。

“我们明白这(首次代币发行)是另一项筹资管道,现在的种种措施都是为了杜绝骗局与欺诈活动,同时为初创业者打造安全集资平台。”

“考量到投资者投入资金,证监会不想让有心人士趁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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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SARANA计划 扩大微中小企融资渠道

(吉隆坡2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推出“SARANA计划”,借此扩大微中小型企业(MSME)和小型承包商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列出9家点对点(P2P)营运商。

证监会周一发文告点出,上述替代融资计划和营运商,皆符合政府电子采购系统。不仅如此,有关替代方案将立即生效,旨在满足中小型企业参与政府合约的同时,也能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文告点出,SARANA将推出两种主要融资选择,其中有发票融资,即在合约交付后提供现金流。

另一种则是合约实施融资(预融资),以在项目执行前弥补营运资金空缺。

参与P2P营运商名单

1. Bay Smart Capital Ventures Sdn Bhd*

2. B2B Finpal Sdn Bhd

3. Capsphere Services Sdn Bhd*

4. Crowd Sense Sdn Bhd*

5. P2P Nusa Kapital Sdn Bhd* 

6. FBM Crowdtech Sdn Bhd

7. MicroLEAP PLT*

8. Modalku Ventures Sdn Bhd*

9. Moneysave (M)Sdn Bhd*

*备注:符合伊斯兰教义。

预知更多详情,能浏览www.sc.com.my/sar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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