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分担付费换较低保费/陈天文

最近在论坛,有人比较两张医药保单,一个有分担付费条款(CO-INSURANCE),另一个则没有。

消费者心理层面,是压倒性的会选择保客不用共同负担医药费的保单,理由是买保险就是要他方在事情发生时埋单,自己还要付费说不过去。



但,既然不受欢迎,为何还是会有分担付费条款出现?

其实,这主要是让保客监督医院,避免收取高昂的医疗费。就医时,保客与保险公司有共同利益,要分担费用,无形中就会关切费用的多寡。

其二,很大程度杜绝胡乱就医的情况,也杜绝了不必要的额外检验项目。共同付费制度的投保人,不会为了一些初期的情况,比如第一天的肚痛,就入院医疗,也会阻止医院做一些自己认为不需要的检验。

基于以上的节省,分担付费的保单就相对的廉宜及可负担。医疗费用的增长向来比通胀率高,在商言商,保费的增长预期也是相应对等。考虑到保费涨价的速度比薪水高,未来选择分担付费的医疗保单或许是无可奈何的事。



另一个保客排斥的条款:免赔额(DEDUCTABLE)。

最近接到一个医药保险估价,一个有免赔额1万,一个没有免赔额,价格差额大,前者价格真的很大众化。当然,算几率,索赔大多是在1万以下,设定免赔额让保险公司少了很多琐碎的赔偿,节省了人力审查及理赔,保费得以大幅减低。

投保不就是把自己不能承担的风险转移吗?如果自身付得起分担付费、免赔额,接受这些条款换来低保费就很正常了。

市面上,很多公司都有提供雇员医疗保障,这些雇员另行购买的医疗保单形成了重叠投保的现象。

投保不能承担的风险

比如 A 买了3万年限额的医药卡,服务的公司又有1万限额的医药保险,假设A入院医疗8000元,他只能向两者其一索赔,或要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负责(假设一家2000,另一家6000)。A应该买个1万免赔额的医药卡,以节省保费。

贯彻有能力承担就不投保的概念,笔者向来不买车镜保险,家里4辆车,假设每辆车镜保费75令吉,总额每年300令吉;一年半的节省就可以承担爆镜一次,车镜可没这么频密爆裂吧?

报载,这6月,各家保险公司纷纷调涨医药保费,在未来,保客应关注如何有效益去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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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专栏

无驾照、保险、路税 发生意外能向保险索赔?/刘健辉

问:刘律师,您好。我最近遇到一宗关于交通意外索赔的问题。我在几个星期前遭遇了一场交通意外事故。

意外发生在傍晚时分的下雨天,由于我在转弯时候没看清楚被一辆车撞到了。问题来了,意外发生的当日,其实我的驾驶执照已经逾期!这是因为我嫌麻烦,都是5年更新一次驾驶执照,而刚刚好那时忘记了更新。

不但如此,我的摩托保险和路税都忘了更新,也都逾期!然而,意外事故之后我就更新了驾照、保险和路税,但是该意外事故却不被保险公司受保。

请问是不是只要没有驾照、车险和路税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驾驶执照】

相信大家都知道没有驾照是不能开车的!不但如此,根据马来西亚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倘若你无牌驾驶遭到取缔,你将可能面对罚款最高300令吉,而且交通工具也可能会被充公。

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是因为我国法律也明确区别了两种情况:

1.驾驶执照逾期或忘了更新:在这情况下,根据交通法令第 26 (1) 条文,驾照逾期期间驾驶将被罚款最高 300 令吉。

但是倘若发生意外,你的车险是有效的,那么你仍然可以提出保险索赔,保险公司不会拒绝受理。 

2.无牌驾驶:倘若交通事故发生时,司机是没有驾驶执照的,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任何的索赔申请,这一种情况,车主就必须自行承担汽车的修理费用了。

【汽车保险和路税】

马来西亚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已经规定了每辆汽车及摩托车都必须拥有有效的路税才能在公路上行驶。然而,相信大家也知道,在更新路税之前,车主必须先更新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是所有车主都必须购买的,主要是确保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的时候,身为司机、乘客和第三方的一个保障。

那么在一些情况或原因之下,有些车辆是没有保险或路税的。那么这种情况还可以索赔吗?

在这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任何的索赔申请,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都没有保险啊!

话虽如此,身为受害者的你还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在侵权/疏忽的基础下提出法律诉讼。我们可以参考上诉庭在Ahmad Zulfendi Bin Anuar v Mohd Shahril Bin Abdul Rahman(2021)的案件。上诉庭指出诉讼中,双方责任都必须根据意外事故的发生情况来决定。

司机没有驾照、没有缴付路税和没有更新保险是不会导致司机更加的疏忽。而案件中,意外发生当下,司机没有驾驶执照,而且驾驶的摩托也没有更新保险和缴付路税。

基于这一点,上诉法院在作出判决时确实意识到了公共政策的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摩托车手只能就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提出索赔,无法以任何方式从违反道路交通法(涉及许可、道路税和保险)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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