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还税条款无法达共识
伊甸机构接清盘令

(吉隆坡21日讯)针对早前被内陆税收局追讨319万3142令吉税款,伊甸机构(EDEN,7471,主板贸服股)上周二(13日)接获清盘令。



伊甸机构向交易所报备,上述税款是该公司所收到介于2013年至2023年、共980万令吉的预付租金,并在2013年列为递延收入入账。

该公司坦言,接获清盘令是意料之外,因为一直以来都积极与税收局洽谈关于还款条款,同时也曾分期还清税款,迄今已还了115万4833令吉。

可惜的是,双方无法在条款上达到共识。

税收局要求伊甸机构付款的时间点,恰巧是该公司遇上营运困难的时期,因旗下厂房因2014年杪的水患而无法全面运作。

无论如何,伊甸机构放眼其中一间厂房能在今年3月全面投运,并为公司每月捎来50万令吉的净现金流入。



由于该公司已全面拨备税款,因此净利方面不会有影响。

从营运方面来看,预备给营运资本的现金则会减少。

伊甸机构相信能在5月8日前解决上述税款,主要是因为已经敲定还款资源、积极洽谈脱售或联营旗下地皮,以兑现资产、持续与税收局洽谈等。

拥2.5亿未审计资产

不仅如此,该公司的律师也发出上诉信给税收局,并获得良好回应,后者表示会重新考虑,以及继续执行清盘令的必要。

律师表示,税收局将在未来3周内提供正式回复。

截至去年9月30日,该公司未审计净资产有2亿5091万1000令吉,并有信心能解决上述税务欠款。

闭市时,伊甸机构以18仙挂收,起0.5仙或2.86%,成交量有40万6000股。

反应

 

商法律

欠债公司遭清盘,钱还能追回?/刘健辉

问:

刘律师,你好!公司最近遇到一些烂帐的问题。顾客拖欠的债务超过2年了,期间我们也一直在向顾客追讨被拖欠的债务,每次顾客都用不同的理由拒绝付款。公司就允许顾客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还债。问题来了,最近我们在报纸上看到该顾客被其他的债权人清盘了,如果遇到顾客被清盘是否意味着就完全不能讨回债务?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讨回债务吗?

答:

你好!很大程度上,你能向已经破产或被清盘了的顾客追讨到债务的可能性很微小。话说如此,倘若该顾客还有一些没被兑现成现金的不动产或一些资产,那么你还有机会可以讨回一部分的债务。其中的方法就是向清盘师(Liquidator)提交债务证明(Proof of Debt)。

如何证明债务?

一般的清盘程序,高等法庭会委任报穷局(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为清盘师,而一些特殊情况,法庭会委任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为私人清盘师(Private Liquidator)。

那么什么是债务证明?债务证明是债权人向清盘师提交的法定文件,其作用是向清盘师提交索赔文件而申请成为公司的其中一位债权人。

一旦被清盘师接纳为债权人,那么你们就能在债权人会议(Creditors Meeting)进行投票,并且也能在该清盘公司有余额的情况下从其财产中获得股息分配。

向清盘师上诉

债务证明一般上必须要在公司清盘的3个月内提交给清盘师。

话虽如此,很多情况债权人未必会“知道”且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债务证明。但是不用担心,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务已经无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清盘师提出上诉,要求提交债务证明。

审核文件或上诉

根据1972年公司清盘规则(Companies Winding-Up Rules 1972),债权人必须向清盘师提交宣誓书以证明其被清盘公司拖欠的债务,这份宣誓书的内容必须包含:

1)债权人的姓名和地址

2)在相关日期债权人的债权总额(减去在该日期之后欠债人支付的款项)

3)债务发生的时间和详情经过

4)文件证明

在收到你所提供的债务证明或宣誓书后,清盘师必须审核相关文件以及在28天内通知债权人是否接纳债务证明。

根据1972年公司清盘规则,清盘师有权利要求持债人提交进一步证据证明债务。

但在一些情况下,清盘师可以拒绝债权人提交的债务证明。面对这情况,清盘师必须给予持债人相关书面通知(Form 59),而债权人倘若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21天向高等法院上诉清盘师的决定。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