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质疑“消息人士”动机
亚航驳斥印度调查局指控

(吉隆坡19日讯)亚航集团(AIRASIA,5099,主板贸服股)董事部通过文告,强力驳斥印度中央调查局在初步资料报告(FIR)中的所有指控,并质疑所谓“消息人士”的动机。

根据文告,印度中央调查局是依据不愿具名的“可信赖消息源头”,指控亚航集团、亚航印度、集团总执行长丹斯里东尼费南德斯,和副集团总执行长博宁甘。



董事部强力驳斥所有的指控,因这些指控都是毫无根据、且不合理的,因此,董事部将强力挑战这些指控。

“我们质疑提交这份初步资料报告的不具名人士、个人及机构的动机,不过,根据法律的正当程序,我们会给予印度当局全面合作。”

闭市时,亚航集团以3.09令吉,跌10仙或3.13%,成交量有835万4000股。

亚航集团文告列出了三大指控,并分别作出驳斥,包括:

●亚航印度是亚航通过“品牌执照合约”(BLA)控制。因此,违反了印度外国投资促进局(FIPB)的准则,因规范要求显著及有效控制权,应该落在印度企业的手上。



○亚航反驳:印度民航总局的总监已检视BLA,并在去年2月8日呈交给德里高庭的报告中,总监表示,在BLA并没有找到关于“将亚航印度的显著拥有权及有效控制权稀释,并归属印度企业”的条款。

●不具名的公务员参与了亚航、亚航印度、东尼、博宁甘等人的犯罪阴谋,通过不透明的手段游说印度政府利益相关者,以促进获批过程和改变航空政策去迎合亚航印度。

○亚航反驳:亚航集团与塔塔在印度成立亚航品牌的廉价航空,主要是看好塔塔在印度的声望及廉正。亚航投资持有亚航印度的49%股权,而控制性的51%股权是由塔塔(49%)及董事部二名印度籍董事(2%)所持有。

所有的批准都是通过正常的管道取得,且耗时超过一年才得到这些批准。

由于塔塔已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再加上亚航的声誉,该集团驳斥“为了取得批准而采取不当行为”的说辞。

亚航印度与其他业者游说印度政府,取消会抑制竞争及航空领域健康发展的5/20条例,是为了确保印度消费者的权益,而这也是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完成,且没有涉及非法付款。

再者,亚航集团内部检讨也总结出,东尼和博宁甘并没有任何错误行为。

●亚航与Travel and Total Food服务、HNR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和DTA顾问签署假合约,用来支付贿金给不知名的公务员。

○亚航驳斥:除了HNR贸易的合约,FIR所指的合约,都是根据正常的商业条款所签署。亚航印度签署的所有合约,都是在前总执行长米都的监督下签署。

亚航印度在去年已对米都提出FIR,因HNR贸易的合约并没有得到公司的许可及授权。

亚航印度也呈交了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资金通过未授权的合约非法流出。该集团相信,公司正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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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亚航接受Malaysia Now道歉 重申企业透明和问责承诺

(吉隆坡24日讯)针对网媒Malaysia Now的误导性报道事件,亚航(AirAsia)今日接受前者道歉,并重申其透明和问责的承诺。

亚航航空集团总执行长博林甘,今天透过文告表示:“虽然我们接受Malaysia Now的道歉,但此事件也凸显了新闻报道准确和公正上的重要性。”

“亚航不仅致力于透明化,且还在为成为区域最具沟通和责任品牌而付出努力;我们认为,报道应基于事实,并应为各方提供陈述观点的机会。”

博林甘续说:“误导性的报道没有呈现事情的全貌,反而具有破坏性而且不负责任。亚航业务在各方面运营上,始终坚守诚信,当公司声誉受到不公正的质疑时,我们将会全力捍卫声誉及问责。“

最后,亚航也重申承诺,指公司不断发展和多元化之际,将与利益相关者、合作伙伴及媒体保持透明和开放的态度。

回顾事件缘由,Malaysia Now在2022年1月的文章上报道,质疑亚航从国家金融担保机构(Danajamin Nasional Berhad)中获得5亿令吉贷款一事。

然而,该文章却未能提供准确的质疑说明因而被撤回,而且也没有为亚航提供澄清或回应批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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