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纳吉被捕之后/郑喜文

前首相纳吉被捕,既是情理之中却又意料之外的事。

怎么说?



大马政坛从来就不缺乏“生活水平与收入不匹配”的官员及公务员,然而一直以来不止无所事事,更是相安无事,所以“有涉嫌贪腐就应该被捕被审讯”是情理之中,然而真的被扣起来审问,则是意料之外。

怎么突然那么较真了

马来西亚一直有一种现象,阶级小的一般都会买贵的,自己看中的一般都是免费的,怎么突然那么较真了?

直至现在,巫统新任主席阿末扎希被反贪会问话,也是以“助理开错支票”带过的。目前的走势略嫌“太过讨好”,民众看到的都是“非常符合大家期待的剧情”,犯事了当然要逮捕,只是,如果到头来被对付的只有纳吉一家人,那是不符合逻辑的。

首先,我不相信被“干捞”的只有眼前的12亿令吉;其次,涉及贪污、包庇、烂尾工程等的,又何止发生在纳吉这一届的政府?



这类问题不会因为他坐牢而被杜绝,也不会因为撤换了接近2万名官员而自动趋向完善,必须在对策上花功夫——希盟政府提倡公布个人财产,不晓得包括其家族成员吗?从政的可以在外,甚至是海外开设公司吗?

如果你全副身家只有200万令吉,而你的孩子却开着一辆全球限量的超跑,那你还算清白不?

你可以很有钱,然而不应该在亲家成为高官之后才发生。

这许多许多,我只能理解为“按部就班”,就像我们必须先让马哈迪成为代首相,才会有后续发生的可能,而“处理纳吉”一直都是老马的“首要任务”,于是我们必须先处理纳吉,其他事情才会被处理。

“清算大会”不应该是胜利者的游戏。

如论如何,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目前所见的都只是一条线索,它会把许多涉案的人给牵上,甚至在你为它划上一个句号之后,它都会无穷无尽的拉扯下去——没有法官会在法庭上清算自己的罪行,这一届在清算上一届的弊端,被告不能喊冤,充其量只能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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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50组织联合声明 “纳吉官司缠身应服刑”

(八打灵再也30日讯)5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千人,发布“马来西亚人厌恶贪污,纳吉不值得怜悯,包括居家服刑”的联合声明,并指纳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安盛专案(Projek SAMA)、净选盟、智库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大马人民倡议集会(HARAM),以及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联合发起。

文告指出,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一周年的1月29日下午2时,共有50个组织,即艺术、文学和文化组织(3个)、社区团体(5个)、民主、人权和善治组织 (19个)、环境或原住民组织 (5个)、政党(1个)、专业和商业团体(5个)、学生和青年组织 (12个),以及执业律师、学者、记者、社运分子、商人和政治人物等826人签署支持该声明。

声明说,联署人明确表态,仇恨贪污,且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救或居家服刑,并提出3个理由。

a)纳吉己被判7项贪污罪,并继续被控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黑钱罪名。
b)纳吉从未对任何一宗案件认罪,相反他一再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C)纳吉要求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刑罚对他依法给予特赦和宽恕,即便其他三件案仍在审理中。

声明指出,在纳吉所有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且纳吉认罪并寻求宽恕前,任何特救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于默认,以及正常化贪污。

“这相当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钱越多,刑罚越轻。

“这些決定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决定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信号,即大马依旧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国会和立法属立法机构

声明强调,国会和立法机关是大马唯一的立法机构,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地制定,而不是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文件,而居家服刑的法律必须明确排除以下人士:

a)因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被定罪者;
b)不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是政治迫害或法律错误下的受害者;
c)有案件末判決的人。

声明指出,总检察长拿督杜苏基必须下令控方及时地就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涉及66亿令吉的案件重新对纳吉提出新的指控,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协助控方获取必要的文件。

声明指出,纳吉在去年11月27日由吉隆坡高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因控方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出示文件。

“根据控方,这些文件属财政部的官方机密。如果纳吉因控方的失误而逃脱任何责任,那根据宪法,能够掌控总检察长的任命与任期,并有权揭秘财政部旗下任何官方机密文件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必须承担全部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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