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MDB风暴】莱斯纳:达生意目的
“高盛鼓励绕过法律”

(八打灵再也10日讯)因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弊案而被美国司法部提控上庭的高盛前合伙人兼东南亚区主席莱斯纳指控,高盛的“文化”是鼓励其职员绕过法律团队来达到生意目的。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引述,莱斯纳形容有关做法“非常符合高盛的文化,以将一些事实避开条规和法律成员”。



承认隐瞒涉及刘特佐

他于周五承认在8月份向布鲁克灵联邦法院提呈的罪名。

莱斯纳承认隐瞒高盛的事实是,大马富豪刘特佐通过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的官员来获得银行业务。

基于犯下有关罪行,法庭已勒令充公莱斯纳的4370万美元(约1亿8227万令吉)资产。

根据美国司法部早前发布的文告,莱斯纳承认,违反与1MDB相关的密谋洗钱,并违反外国腐败行为法令。莱斯纳曾担任高盛合伙人兼东南亚区主席。



文告说,刘特佐和前银行家吴罗杰,被指控合谋洗黑钱数十亿美元,并在1MDB事件中支付数亿美元的贿赂金。

高盛也被指在有关交易中接收了约25亿令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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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前主席否认刘特佐是纳吉代理人 一切决定通过开会达成

(布城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主席丹斯里仄罗丁今日驳斥,在逃商人刘特佐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理人的指控。

仄罗丁供称,1MDB做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的建议,通过讨论达成,没有任何外部影响,特别是来自刘特佐的影响。

他表示,他私下也从未被告知刘特佐是纳吉的代理人。

纳吉被控涉嫌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件今日继续自辩阶段,现年75岁的仄罗丁是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供证。

不过,仄罗丁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时,表示刘特佐及其同事唐敬志(译音)曾应管理层的邀请,参加了1MDB会议。

“据我在董事会的经验,决策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提出的信息和建议,在讨论后达成。由于我是非执行主席,我依靠管理层和顾问来指导董事会的所有决策过程。董事会的决定始终以共识,而非多数票的方式做出。”

他说,他在2009至2016年担任1MDB董事的期间,没有其他人指导或影响董事会做出决定。

对于刘特佐及唐敬志出席会议的情况,仄罗丁表示,两人出席了1MDB董事会会议,该会议涉及与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拟建的合资企业。

仄罗丁同时驳斥有关1MDB是以由上而下方式运作的说法,即管理层只有在获得纳吉批准后,才会执行决定。

“纳吉的签名是公司治理法的程序要求,并不决定或胁迫董事会的决定。董事会根据尽职调查和提出的建议做出判断。”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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