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

贿警认罪  罗里司机罚万元

(亚罗士打28日讯)62岁罗里司机于6年前贿赂警方,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时当场认罪,被罚款1万令吉。

若被告无法缴付罚金,则须以监禁6个月代替。

被告哥峇拉克里斯南,被控于2014年10月16日凌晨3时30分,在吉打居林县巴东色海的瓜拉本努路,以450令吉贿赂一名在居林警局刑事罪案调查组执勤的警长,以作为不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他的贿金。

被告涉嫌拥有9506公升统制品的汽油,却未持有合法执照,违反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条文;他同时也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

被告今日在法官慕达扎尼面前认罪,并向法官求情减刑,因他还需要照顾妻子及4名孩子。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陈秀萍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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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罗里司机酒驾被控 罚1.45万坐牢1天

(亚庇14日讯)罗里司机凌晨酒醉驾驶闯路障被捕及被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4500令吉和坐牢1天,同时驾照也被吊销2年。

亚庇警区主任卡欣慕达助理总监表示,交警组于9月2日凌晨1时5分,在下南南斗亚兰路7哩设置检查路障,一辆罗里从孟加达方向行驶至下南南方向,司机看见路障反而踩油直闯。

当时,司机企图驾车逃走失败,并在距离路障500公尺外被追截的警员拦下,之后被押返亚庇警区总部,司机也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被告是55岁本地男子,因酒驾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同时妨碍警员执行公务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警方于本月10日将男子提控上庭,男子对以上两项罪名下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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