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抗疫

防长:若不重启MCO 开斋节后恐单日万宗确诊

(吉隆坡6日讯)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如果政府没尽快实施行动管控令(MCO),我国的冠病新增确诊病例,有可能在开斋节之后激增至每日1万宗。

他说,这是政府未宣布落实MCO前,卫生部在国家安全理事会特别会议做出的汇报。

“根据卫生部的汇报,如果在开斋节之后,国内疫情仍未受到控制,那么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要攀升至5000宗。不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我们无法遏制疫情及不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有可能达到每日1万宗新增确诊,可能会像印度。”

他说,政府知道民众对于吉隆坡和雪兰莪6县落实行动管控令而感到愤怒,但此举是为了拯救人民的生命。

依斯迈沙比里昨晚出席大马武装部队宗教学校以及孤儿宿舍的开斋宴时,这么说。

他透露,落实行动管控令是根据国家银行和卫生部开发的动态参与热点识别(HIDE)警报系统而做出的决定。

基于国内多地疫情反弹和病例暴增,依斯迈沙比里指国内医院已经逐渐爆满,加护病房也快被用完,甚至在吉兰丹的医院因为床位不足,以致需要启动临时医院。

“吉兰丹已发生上述情况,雪隆地区的病例暴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他以印度疫情失控为例,政府不想见到人民死在街边,因此必须尽速采取干预行动,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着想。

堂食容易感染

另一方面,针对MCO区不准堂食的规定,依斯迈解释,在餐厅内堂食容易感染病毒,因为民众在用餐时没有佩戴口罩和维持人身距离,这会直接受到传染。

“如去超市还能戴口罩和保持人身距离,但在餐厅反而不能。因此,卫生部的劝告是对于堂食,很难给予批准,在封闭空间如果脱下口罩,就会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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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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