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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狗记

生活在贫困又恶劣的环境里,3个月也嚼不到肉味时,身体就缺少了热能量,毎天无精打采,力不从心,工作就显得怠慢。在这种状况下,吃一顿狗肉,补一补,马上有精神。

那年,日军侵入马来半岛,我才4岁,生活苦不堪言,民间缺乏米粮,只好吃地瓜与木薯。孩童木薯吃多了,身体水肿虚胖,缺乏营养,肚胀。活在战争焇烟下的小童命真苦。



在粮食短缺,肉类匮乏的日子里,我父亲只好亲手屠狗,吃它的肉,弥补身体亏缺。

雨多天寒地冻,大地湿漉漉,这种气候,就是吃肉的季节。

吃了狗肉,免疫力增强,能抵御雨淋寒风吹,晚上睡觉不穿衣、不盖被,酣睡到天亮。

由于耳熟能详,当我长大至少年时,偶尓由我亲自下手屠狗。

我承接父亲屠狗的方法是 ; 左手爪紧拴狗颈的绳子,趁狗还未回过神来之际,已被我右手抓着的短棍连续地砸在它的鼻梁上,接着它就倒地无声地挣扎了一会儿,悄然无声的死去,任由我摆布。在这个环节上,我没使用尖刀扎狗喉放血。因为古方屠狗是不放血的。



接下来的工作,将冒气的热水淋在狗体上,刮尽粗毛,再点火将椰叶烧旺,把狗放在火堆里熏烧一回,将细小幼毛烧尽,再度刮干净烧黒的狗体,才破肚挖肠脏,剁成小块,放进锅里炒干水,才倒下大量的油,再加上八角丶桂皮等等,不加水,慢火将狗肉熬熟。

狗肉熬熟后,香味四处流窜,爱好狗肉的同道,都会闻味而来,有谈有笑地大快朵颐。

在我的印象中,白狗肉质油腻,最好是黒狗和黄狗。

旧时吃过狗肉,迄离至今已有六十多年,记忆中的狗肉香味,已荡然无存。

今天写这篇拙作,是读到诗人陈明发写的屠狗辈诗篇,因此有感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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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

我有好几道疤痕,大都是因为儿时顽皮所造成。那时的许多伤口都已愈合,不留疤的终究是少数,我身上最显而易见的疤痕是额头那道疤痕,十多年仍在。

其他疤痕的由来已记不得了,唯独这道疤痕印象最深刻。有一次,与邻居在庙口玩耍,玩着玩着,不知道为什么去撞到庙口天公炉上的神兽塑像,把头撞了个大洞,正当我血流满面时,邻居赶紧到我家找大人来,我当时脑袋一片空白,依稀记得父亲用手帕将我的头按住止血,拦了一台计程车就往医院赶去,接下来我只记得躺在床上,眼睛看着医院的灯光,不知过了多久,我的额头就包扎好了。



我一直觉得我是那时候变笨的,因为小学四年级前我几乎科科都拿满分,是班上的好学生,自从那次受伤之后,成绩每况愈下,还考出了不及格的分数。长大后才发现,是五年级后的科目开始变难,跟我额头上的伤一点关系也没有。

长时间不能洗头

只是那时候受伤真的很辛苦,因为额头不能碰到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洗头,几天来头奇痒无比,只能忍耐,复诊一次又一次,等到绷带取下为止。

等到完全好了之后,额头上的疤痕相当明显,铁定是要跟我一辈子了。

起初很不习惯与疤痕共处,在学校遮遮掩掩,以为那样就不会被发现,但照镜子仍是抹灭不了它存在的事实,慢慢长大后,渐渐习惯它的存在,也觉得那是个童年的纪念,但它却渐渐变的不明显,但每当我用手摸额头,还是感觉的到那道疤痕的存在,当年撞那一下,余悸犹存,我才知道那不只是记念,还是个梦靥。



我才知道,尽管外观的那道疤痕已经愈合,但我心里那道疤痕仍未痊愈,我便做了一件事,加速它的痊愈。

我到了当年受伤的庙口天公炉前,鼓起勇气摸当年撞到的地方,那是种微妙的感觉,可能我心里那道疤痕抹了特效药,正在慢慢的痊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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