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浅谈唱和诗

拜读〈商余〉徐持庆〈我怯写和韵诗〉和周子善对〈我怯写和韵诗的〉商榷,两位诗家的言论,我认为和韵诗若属应酬诗,就不应设限,也不必比原作佳,甚至要“避用原诗用过之字,或用原诗原句之意”,这简直是把这类原本是赏心乐事的和韵诗视为苦差,这岂不有违写诗之乐趣?

周君也谈及和韵诗的两种方式:一是只和其韵,不和其题意;一是既和其韵,也和其题意。



依我的浅见,除了周君所说的两种唱和方式,还有下列几项和韵方式唱和。

1. 唱酬方式

“唱”是指甲赠诗给乙,而“酬”则是指乙回赠一首给甲;一般上,这类唱酬诗是以“次韵”(又称“步韵”)方式回赠。

依韵唱和

依韵唱和是依照原作所用的韵部唱和。不过,所用的韵字,只用原诗同属一个韵部,不必依照原诗押韵次秩。例如:加拿大许文远〈依韵张英杰辛卯重阳登高〉(张英杰原诗和许文远的依韵皆采用下平声“二萧”作诗,唯押韵字却不相同。



限韵

即是从某个韵部随意抽选几个韵字来当韵脚唱酬,例如:《红楼梦》第37回:贾宝玉等4人限定用〈佩文诗韵〉上平声“十三元”韵部的“门、盆、魂、痕、昏“为韵脚作七律〈咏白海棠〉。

分韵

分韵事属诗人相约集体作诗,即每人分得一韵脚字,然后依据这韵脚学所属的韵部,挑选其他字为韵脚作诗。例如:唐朝岑参和诗友相聚吟诗,分得“秋”字,即用“秋”字为韵脚,其他韵脚则从下平声“十一尤”挑选作诗。

2. 唱酬种种
集体步韵唱和

是指超过两位诗友步韵唱和。例如:湖北徐新洲、陈惟林、易绪进、刘正友步韵莫顺生〈山中寄怀〉。江南江北诗人次韵莫顺生〈丝路风情〉26首。

集句式步韵唱和

这是挑选前人之名篇的诗句和韵部唱和。例如:北宋苏东坡依据晋朝陶渊明的〈归田园居〉集句依其部韵作诗百余首。

追和

追和是依照前人所写的原诗的诗题,依照或不依照步韵唱和。例如:徐持庆的〈追和杜牧《九日齐山登高》〉,是属步韵(上平声“五薇”)唱和。

奉和

封建时代的臣子,应皇帝之命令和其原诗,称为奉和,奉和诗常以“应酬”连用,如王维的〈奉和圣制登降圣观与宰臣等同望应酬〉。诗友及文臣之间亦有不少奉和诗,例如:唐代杜甫的〈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重庆童明伦〈依韵奉和莫顺生吟长《新春贺诗》〉。

限韵兼限字

即只限定一字,其余的韵脚可从限定一字的韵部挑选作诗,例如:孟郊的〈和薛先辈送独孤秀才上都赴嘉会《得“青”字》〉即是从下平声“九青”所得到的“青”字作为其中一个韵脚和诗。(上面所介绍的几项唱和诗,详例可参考拙著〈近体诗鉴赏与创作艺术〉,页230-240)

在大马,除了雅集邀请诗人韵、依韵联句,槟城鹤山诗社和大马诗总都有诗课,每两月由属下诗社论流拟题,让社员步韵或依韵或自韵唱和,从来没有任何设限和规定。

唱和诗既是应酬之作,就不必自我设限,自扫雅兴。何况超越前人的原诗,也未必比个人的创作佳。

我对自己所写的古典诗的水平有自知之明,故我从来鲜少与诗家唱和。当然,如习作〈丝路风情绝句二十六首〉在神州诗坛发表后,竟获得中国众多诗家赏识共鸣,依韵唱和,不但令我深感意外,也激起我的信心,继续为古典诗歌创作承传。

看来,唱和诗非只是雅集唱酬或诗课之作,还对初学者是有激励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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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和韵诗

4月1日得读《南洋商报·商余》莫顺生的〈浅谈唱和诗〉一文,甚感有些段落的内容,混淆不清,特提出来与莫君切磋。

(1)“唱酬”和“和韵”(步韵)是有分别的,因为唱酬不一定以和韵的方式来达成,是可以自韵成诗应酬对方。当然,我并不否认“和韵”也是酬唱方式之一。有些人懒得自己选韵,就索性应用收到的应酬诗之韵,干脆利落。



(2)和韵诗归根究底只有两大类:一是和其韵也和其题意,另一是只和其韵但却不和其题意。其他涉及的,如:和韵可用同一韵部的字,不一定依足原诗原有韵字,但都离不开上述两大类别的范畴。

“限韵”“分韵”的分别

(3)“限韵”和“分韵”(或称拈韵)诗,都不属于“和韵”诗的范畴。所谓限韵诗,就是指定了韵字,依照指定的韵字作诗,不得有韵字上的更改。因为和韵诗可用同一个韵部内的任何韵字,但限韵诗则不可之故,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也就是不能冯京当马凉。

“分韵诗”俗称“拈韵诗”,方法是用小纸张写出各个韵字(平仄字混合或单只平声字皆可),由在座的诗人自己抽出一张,纸内的字就是他拈出的韵字,以这个字以及与这个字同韵部的字为韵,做成一首诗,就称为“分韵诗”或“拈韵诗,但得紧记一点:拈韵诗并非限韵诗,因拈韵诗可以自由选用同一个韵部的韵字,限韵诗则不可。

(4)莫君说:集体步韵合唱,也算是和韵诗的一种。不错,这点我认同。这种和韵诗,一般是以原诗原有的韵字为韵的,不用原诗韵字以外的韵字为韵,有严格规定。



(5)莫君在其文中又说:“集句式步韵和唱,这是挑选前人名篇的诗句和韵部唱和”。这种诗,顾名思义是“集句诗”,是搜集前人篇章中同一韵部的诗句,集合成为一首诗的方式,并不属于“和韵诗”(步韵诗),绝对不应混为一谈,以避免误导之弊。毕竟,“集句”和“步韵”是有天壤之别的。不过,有根底的诗人,也可以用集句的方式,步和他人的诗作,能如此得心应手的诗人,毕竟为少数。

(6)莫君文内也提到:“封建时代的臣子,应皇帝之命令和其原诗,称为奉和,奉和时常以‘应酬’连用……”。我不知道他的立论来自何种根源,但他接下来却说:“诗友及文臣之间亦有不少奉和诗”,可见奉和诗并不限于“应皇帝之命和其原诗”,才称为奉和诗,就连“诗友及文臣”间的和章,也可称为奉和诗。我想,这当然也包括一般老百姓在内。

莫君在文中再次引用其著作《近体诗的鉴赏与创作艺术》,但据董狐笔多次在报刊上发文力指该书具有诸多弊病,包括任意将“孤平诗”当作“变体格侓诗”的闭户造车之举,“泠”、“冷”不分等弊病在内。想不到莫君本人也在其文中自认“我对自己所写的古典诗的水平有自知之明,故我从来鲜少与诗家唱和”,证之以以上所列的各点,可见莫君的古典诗知识尚浅。我提出来的各点,无非是想和莫君切磋,互相交换意见而已。有错之处,尚祈莫君给予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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