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现实(或神话)里有比文学奖和散文虚实更重要的事
——回应黄锦树

读了黄锦树2016年3月29日发表在〈南洋文艺〉的〈文学奖与毒药〉一文,回应我日前发表在中国报〈回望神话〉和我在面子书对“神话事件”的看法。

首先我要感谢黄锦树的回应,虽然我对他的观点不甚认同,而且几个月前他叫我不要写“酸文”,现在他又爱在文章里酸我几句。而一如他上一次对我的回应,黄锦树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只是执著于说自己想要说的。



为什么到今日还要谈论“神话事件”?因为这事情没有结束,我们(如我和黄锦树之间)对这事情都还没有一个共识。我们当然可以选择一团和气打哈哈,但我还是相信对有争议的事件就事论事论辩说理有其意义,不然一团和气的结果往往就是力强者胜,位于制度文化资本高处掌握话语权的人说了算,而位于这样位置的人往往不会有,自己可能是错的,可能会伤害到他人的自觉。

加上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和对疾病之可能的了解,认知,和同理心,这是我看神话事件的意义,远大于文学奖和文学权力的竞逐,那是黄锦树(或锺怡雯)在意的事,对他人来说未必是如此。

我并没有否定散文对真实性的要求,我也没有否定锺怡雯对文学奖散文组乱象的批评,问题是她乱举例。当年的锺怡雯和今日之黄锦树谈的一切都建立杨邦尼的〈毒药〉是山寨散文/虚构的前题(有趣的是这篇文还和他们二人的作品一起收在〈与岛漂流:马华当代散文选〉里),问题是锺怡雯指控他人说谎的根据是来自她本人对爱滋病的错误认知,而她文中的“大马诗人、媒体主任、同志作家”至今都还不知道是谁,所以这是一个没有人背书/共同承担责任的求证,几年过去,今日之黄锦树还对锺怡雯对〈毒药〉一文之认知和整件事的说法照单全收,甚为理盲。

要知道〈毒药〉一文是不是山寨,唯一可能就是抽作者的血,而这是道德伦理上不允许公开讨论的,除非黄锦树天生神力,可以从看一个人的散文就可以知道一个人的HIV抗体是阳性还是阴性。

黄锦树一方面又认同我“散文真实性的要求只能来自作者的自律”,一方面又对我说的“对他者作品真实性的要求和探知,如文学奖主办单位向作者求证他的隐私,其实极易产生现实和法律上的纷争”视而不见。



神话事件的问题不在“没有挂‘本店的猪肉皆非来自瘟猪’,就可以用瘟猪当食材吗”,问题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可以公开指责超商店员想在你饮料里下毒/邮差想杀你/浓汤里有痰吗?没有证据乱举例,又只一味重申自己是在批判一种现象,根本就是混淆视听,本末倒置。

所以〈文学奖与毒药〉整篇文读下来,唯一尚可论的点是我之前已经提过的,“散文视为一真实的文体,作者在散文内书写自己的隐私,是否可视为‘当事人自行公开之个人资料’,简言之,散文内文本上的自曝,是否等于现实里的自曝?”

黄锦树的答案似乎是肯定,而我个人,和他所引用的杨邦尼的说法是趋于保留。如果是前者,那锺怡雯公开否定他人的自曝,指控他人说谎,当然要举证,如果是后者,那文学奖主办单位没有要求作者在现实里再次自曝的权力,任何情况,道德上锺怡雯都是有问题的。

事实上,事情发生当时,台湾已有很多好文回应,如罗毓嘉的〈文学不该“社会盲”〉、盛浩伟的〈为何无知可以理直气壮?〉,我不知道黄锦树有没有读过。我个人以为,如果杨邦尼不是马来西亚人,而是台湾人的话,锺怡雯和联副当时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易敷衍过去。

而相对“烂泥事件”,黄锦树和张锦忠很快就写文章评论,马华文坛(含在台在马)对“神话事件”的全面沉默(除廖宏强一篇外),也是客观事实。沉默的原因除了黄锦树很敏感不承认不回应不知如何面对的“话语权不对等”外,不幸的是,恐怕其实也反映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对于“隐私”此一观念之欠缺,和对爱滋病此一疾病之恐惧和陌生,视之为禁忌,所以不知如何评论,不知如何处理,大家都无知,此事件实为在台马华也好,在马马华也好,之一历史共业也。

我在文章里提到台湾的“个资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前提是“若将法律视为道德参照”,所以我要提醒的是现实社会有其道德和伦理规范,文学场域的自主,是在于我们期望文学会对现实产生正面的影响,不是胡乱影射胡乱批评在现实里闯祸了,造成伤害了,才躲回文学论辩里的场域里,死不认错。

与黄锦树和所有把文字当一回事的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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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以及一些存在的声音:
论黄远雄诗选(2008-2014年)的诗作/辛金顺

到了晚期的诗作,远雄却以另一种诗性延异的隐喻系统,展现了生命的另一种面貌。那是历经种种生活顿挫、病痛生死、岁月沧桑后的敘事,是一段漫长过程中,诗人内心情感结构和诗性表达方式的重大变化。

黄远雄(1950-)写诗将近50年。著有《致时间书》(1996)与《等待一棵无花果树》(2007)。而出版于2014年的《诗在途中》,则是其诗作精选辑,乃诗人汇录了1967年至2013年的佳作,共99首,编成自选集。诗人自选诗作,大致之意,不外通过筛选以精粹化个人的作品,展示自我意识和诗艺成长,以及总结某个阶段的创作成果,其中自也具有回顾与告别的姿势,或一种向过去自己致敬的方式。



选集中的诗,有68首来自已出版的两本诗集,惟另31首,则是2007年之后的“新作”,之前未辑合成册,而直接的选入选集中,由此可以窥见诗人对这些诗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亦可看出其近年来的创作不辍,以及创思依旧的难能可贵。

而这些占了诗选集三分之一的“新作”,其实仍然延续着远雄以生活入诗的创作理念,即通过抒情自我(lyric I),探入事物与生命存有的言说之中,不断从生活经验和主体认知上出发,以更缜密的思绪,让诗的语言穿过个人生命,去撩拨存在的遮蔽,以期敞开现象世界的某种意义。而这些作品有异于远雄早期付诸于以气使才,以意驭象,并趋向雄浑(sublime)之作的宏大声响,如“带着狂涛回去╱大鸦那种森林的隙罅”(〈息羽〉),或企图“以狂飙的声音”,“展示自己铁蒺藜的粗犷”(〈独步〉),以及呈现出“年轻时,叛逆的火焰╱可以燃烧意志化成╱一种傲然的钢╱呵!我就是那阵狂飙╱雪亮的刀╱可以砍断我风尘的胳膊╱割我霜露的头颅╱惟不能断我的天涯路”(〈歌〉)那样时以层递结构的词句去推动那充满着气势、激情、决绝、傲骨与豪迈的主体情绪和生命言说。

然而到了晚期的诗作,远雄却以另一种诗性延异的隐喻系统,展现了生命的另一种面貌。那是历经种种生活顿挫、病痛生死、岁月沧桑后的敘事,是一段漫长过程中,诗人内心情感结构和诗性表达方式的重大变化。因此在这方面,实可当做远雄于诗歌创作演绎史的一分存有档案。

在这31首诗中,远雄固然不忘以诗意的目光介入周遭生活和社会现象的各种情态,由此表达出其对现实生存的关怀和忧虑。这种介入,有其存在环境的贴身亲临,也自有其道德力量的表述。尤其在现实诗学的脉络指向上,“介入”,几乎可以说是成了现实道德的美学认知,或一种广义式政治存有的自我展示方式。它最大的功能,不是面对自己,而是面向群众,以期取得众人的共鸣与回响,并企求产生社会(政治)的改革力量。

但远雄诗中的“介入”,却不尽然是政治属性的表述,而是存在感知在惘惘威胁下的发声,一种形而上的忧患和精神困扰所衍生的诗性言说。 如〈从今天开始〉一诗,诗人在诗中大量堆叠着“巡侦”、“梦魇”、“蛇豕”、“鹰隼”、“猎物”、“野畜”、“丛林”、“忧患”等词汇,以呈现出周围治安不靖,危机重重的存在意识。



同样的,在〈出门〉的诗里,也呈显了“尖柄的伞”、“防狼的喷液器”等妇女出门的心理不安全感,以及“大鹏阴骘张翅╱盘踞,俯瞰聚集游行”、“湿霉菌”、“瘴疠烟雾”和“鼠疫”等政治思想控制和人为灾害的控诉。这些诗作的社会性意向相当明显,但却也是诗人存在经验的存在话语,或此时此地一种现身情态的表现。这样的诗作,自非一般鼓动式的“介入”能加以概括,而是诗人明晰自我界域中的存有,以及存有之以为存有呈现其本身存在意识的一种方式。故身处阴郁社会生活框架之下,诗末才会有“朝往阳光最灿烂的╱方向走,朝往人气麇聚╱的方向走”之说,这也是诗人面向自我生命的一分祈求,或存在的语词。

类似这样的诗,尚有〈公园执法者〉、〈社区警卫〉、〈伤害〉和〈土拨鼠〉等,但这些诗,却不是远雄这时期写得最杰出的作品,因为远雄并无意于通过现实诗学拓展其诗作流向,亦无复往昔那份张扬主体情性的激昂,不再是“风沙中走动的树”,或以匆匆行色,企图“寻觅每一片灿烂的灯火”(〈尘埃未了〉),而是逐渐沉淀和宁定于生命的自我灵视,尤其在面对老年与死亡的逼迫之下,其诗作开始探向存有的自我辩证,在时间流域里,审视了自我“在世”的意向图式。

〈人在途中〉可以被视为其在这方面书写的代表作。这首刻录时间╱年岁之诗,深刻的敘述了诗人60岁时那分存在意识的临现感,或如传统诗学所谓的“当下兴起,振响于无声”的瞬间感知意念——一种在世的自我呈现:“我年届六十╱已无法预设太多承诺╱除了写写诗╱调侃自己”,因此诗人在耳顺之年的生命意向,只能回归到写写诗的自我遣怀内里去。在此,命定的时限,与青年时期“要叫命运改道”(〈行色〉╱〈尘埃未了〉),并昂志走向广大的世界,无疑形成了强烈的生命辩证图像。而类此海德格式的“在世被拋入性”之命定存在,使得在途中之诗╱人,产生了一分诗性的感染力量。惟远雄写来,举重若轻,诗句明朗却内涵幽深,并以层层展示结构的诗学方式,由“行将临莅但将永远不会╱兑现的等待”→“我总感觉自己还在旅途上╱享受上苍御准的配额”→“我乐于适得其所”,最后淡定的揭示了“我人还在╱还在╱行将抵达旅途中”的人生终点命向。这份对生命自我凝视的情态,无疑是旷达与开朗的。而诗中存有的体现,永远都在路途之上,故人与生命的对话,才能在不断流逝的时间里,成其为动人的诗章。

文学观点/辛金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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