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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吃得起 扁担饭只卖一元

(双溪大年19日讯)双溪大年一扁担饭业者推出“一令吉扁担饭”,白饭及各式菜肴包括肉类,一律只卖一令吉。

这家价格亲民的扁担饭店位于百大年再也花园路旁一家小店。

业者赛法查(43岁)表示,售卖的菜肴包括炸鸡、各种咖喱鱼、鱿鱼、蔬菜等,每样菜肴仅售1令吉。

“除了饭菜,各种饮品如冲泡饮料也都只收1令吉,除了美禄、咖啡及好立克。”

赛法查说,该店每天有多达23样菜,1令吉的分量不比一般扁担饭店的大份,但顾客可以自行加价加量,该店还准备多样普通价格的菜肴。

“我们的经营模式跟一般扁担饭店相似,就由顾客点选要的菜色,员工就帮忙夹菜。”

赛法查说,“一令吉扁担饭”并不能致富,旨在希望大家都有能力吃到扁担饭,这个价格也会一直维持下去。

他表示,其顾客多数是工厂职员或学生,因此不能卖太贵。

“他们多数购买5令吉以下的饭菜,有者更在吃饱后打包给同事,有时一人打包7或8包。由于薄利多销,生意还是有得做。”

赛法查说,由于生意刚起步,顾客不会太多,每日约150人;该店的营业时间是早上11时至晚上9时,或卖完为止;目前每天营业,一旦政府允许周五祈祷,则会在周五休息一天。

在槟城卖饭20年

赛法查透露,他来自亚罗士打,在槟城卖饭长达20年,后来因为营业地点不再允许摆摊而结业;经过朋友介绍,来到双溪大年经营扁担饭生意。

他说,该店在行动管制令前一周在该处开始营业,管制令第一周还如常营业,后来就被迫暂停生意,直至两周前才恢复营业。

现场观察,扁担饭售价便宜,吸引许多人前来光顾,也受到华裔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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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被控 台资塑料厂认罪罚7.5万

(吉打9日讯)位于吉打双溪大年丽雅再也的一家台资塑料再循环工厂因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而被控,工厂代表今日认罪,法庭判处罚款7万5000令吉。

控状指出,该工厂在未获得环境局品质总监准证的情况下,于今年7月3日上午10时40分至下午2时30分期间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触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第34A(6)条文,并可依据第34A(8)条文提起诉讼。

根据34A(8)条文,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如属惯犯,还可每日加罚1000令吉。

该厂的巫裔代表对控状认罪,并在法庭判决前求情,表示工厂现已转型为拉伸膜厂,恳请法庭从轻判决。

主控官姆尼末鲁斯要求法庭从严判决,法官阿兹曼阿都哈山最终判决工厂罚款7万5000令吉。

今年7月3日,天然资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突击检查工厂,发现约100公吨塑料颗粒被装在袋子中,而这些袋子标签上标注为“淡水鱼饲料”。

经吉打州环境局调查发现,确认该工厂并未持有环境部颁发的合法准证,因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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