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垃圾倒木蔻山海里 影响渔民捕鱼

(槟城5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揭露,有某方不负责任的在木蔻山倒垃圾和烧垃圾。

槟消协在文告中指出,接到渔民投诉说,这事由来已久,但不见任何方面的人去阻止。

据槟消协了解,这可能是从事网笼养鱼者所为,因为他们就在该岛附近养鱼。

“此外,他们还把废物丢到海里,尤其是塑料垃圾,影响渔民捕鱼。”

文告表示,这里的渔民不只受到越来越多养鱼网笼的干扰,而且生计也受到塑料垃圾的威胁;除了渔船螺旋桨遭破坏,渔网也常常勾到各种垃圾。

槟消协因此呼吁槟岛市政厅、环境局、渔业局和海事局调查此事,以及采取紧急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槟消协担心,如果任由这个问题拖延下去,不只环境被严重污染,而且将来还会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和渔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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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蔻山课题诉讼案 林冠英与2中文报和解

(槟城3日讯)针对木蔻山课题诉讼案,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与《星洲日报》及《光明日报》今日达成和解,两家报馆需各缴付3万7500令吉堂费。

林冠英在木蔻山课题诉讼案中起诉槟州民政党前主席邓章耀诽谤,同时也起诉刊登有关言论的《星洲日报》与《光明日报》。林冠英说,随著邓章耀道歉,他也与两家报馆达成和解,并未要求报馆道歉。

“做人要有分寸,不要逼人太甚,难道还要逼《光明日报》及《星洲日报》道歉?”

三造今日在高庭法官敦阿都马吉面前达致和解协议下,意即此案正式结束。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为拿督慕拉里,《星洲日报》与《光明日报》的代表律师为游文礼。

他形容,随著两家报馆达成和解和缴付堂费,案件已告一段落,这证明槟州政府在处理政府事务时,是有效率、能干及透明,是以民为本,而非以个人利益处事。同时,他声称,做政府是要协助人民,而非害人民,要为人民著想,而非为自己 。

询及会否会以和解方式来处理其他涉及媒体的官司时,林冠英表示,这胥视主要当事人会否做出道歉,就如邓章耀的做法。

邓章耀是于11月22日,与林冠英达致和解,在高庭无条件及毫无保留道歉及撤回有关木蔻山的言论,并支付7万5000令吉堂费予林冠英。

今日前往法庭支持林冠英的一众议员和支持者有林慧英上议员、州议员黄顺祥、方美铼、王耶宗、魏子森、郑来兴、王丽丽、林秀琴等。

林冠英于2016年11月25日发出律师信给邓章耀,要后者就同年11月16日在《星报》及“星报在线”发表有关木蔻山课题的言论,证明其真实性、收回言论及道歉。

邓章耀发表的内容,指林冠英于2013年拒绝木蔻山一项联营投资合约计划,导致槟州发展机构损失2亿2000万令吉的盈利保证及木寇山土地权力。

林冠英基于有关言论对他造成破坏及伤害,促请邓章耀必须在《星报》及“星报在线”的显著地方,刊登收回言论及道歉启事,不过后者没那么做。

林冠英在隔年4月入禀法庭起诉邓章耀。2018年6月29日,槟城高庭批准邓章耀申请撤回林冠英对他的诽谤诉讼,林冠英随后上诉到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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