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控方改控状 挂牌公司前主席逃死罪

(大山脚3日讯)一名两家上市公司的前执行主席与另7人被控贩毒案,今日在大山脚法庭过堂时,控方改控拥毒,令8名被告或免以面对终身监禁或死刑刑罚。

8名被告在2020年1月30日被控上法庭时,原本是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但在控方修改控状后,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项条文,可在第12(3)项条文下被判刑,及与刑事法典第34项条文同读,罚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今日提呈的控状,8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赖工业区ATTA全球集团有限公司右边的货仓,发现2.66克冰毒(又名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 ),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项条文,可在第12(3)项条文下被判刑,及与刑事法典第34项条文同读。

8名被告中,除了第7被告,即两家上市公司的前执行主席黄贞森(51岁),以及第一被告巫钦贤(33岁、人名译音)是大马人之外 ,其余6人都是外国人,包括第8被告王勇(译音)是中国人及其余5名缅甸人。

被告黄贞森、莫钦贤及王勇,在法庭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另5名缅甸籍被告由于无法听懂马来文控状,所以法庭决定在下回过堂时,再请通译员协助。此案将于9月2日过堂。

黄贞森的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此案一开始时,被告们指控涉及贩运近5公斤的冰毒,惟经化验后只有2.66克,即只占原有的0.05%。

他说,这是很特别的情况,因此希望法庭能允许保释金降至不超过5000令吉。

主控官卡莱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让本地人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以及外国被告不能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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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用豪车掩人耳目 男子运352万元冰毒被捕

(亚罗士打11日讯)一名男子试图利用豪华轿车掩人耳目,贩运价值352万令吉的冰毒,但仍被吉打关税局执法人员成功识破。这名40余岁的嫌犯在反抗无果后最终落网。

与一般运毒使用的普通轿车不同,这名嫌犯选择租用豪车运载价值352万令吉的冰毒,被识破后极力反抗撞击执法人员车子,但在追逐约1.5 公里后,终被捕。

不同于一般毒贩使用的普通车辆,这名嫌犯选择租用一辆高级多功能休旅车——丰田威尔法(Toyota Vellfire)运载毒品。此案是吉打州首次出现以豪华车为掩护的运毒手法,同时也是吉打关税局今年侦破的最大宗毒品案。

开车撞执法员车辆

吉打关税局于本月4日早上8时30分接获情报,由黑木山执法队与关税反攻行动作战部队联合展开执法行动。在波各先那繁荣镇花园至甘榜笃坤路的巡逻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行迹可疑的豪车。

吉打关税局局长诺依查指出,执法人员当时要截停对方,但对方选择反抗,开车撞击执法人员的车辆。

她今日在吉打关税局位于黑木山的仓库召开记者会时说,执法人员追逐对方约1 公里后,对方不慎将车子撞入沟渠,嫌犯选择跳车并逃进橡胶园,在追逐嫌犯约500公尺后,执法人员最终逮捕对方。

她说,执法人员在车子后座发现4个装有冰毒的麻袋,共110 公斤毒品,总值352 万令吉,而冰毒则藏在“观音王”茶叶袋内。

罪成死刑或终身监禁

警方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 条文调查此案,若罪成,嫌犯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如非死刑需接受鞭笞不少于15鞭。

嫌犯有案底,而该豪车是对方向租车公司所租用,因此关税局也传召租车公司负责人前来问话。

诺依查提到,今年初截至本月4 日,该局共开档调查299 宗案件,当中有9 宗涉及毒品,全部案件涉及金额达3495万7304令吉77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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