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200年前的华工复仇记

【以古非今】林湘岐

华人南来的奋斗过程,往往不是没有文字记录,就是写下来却又遗失了,西文资料成为唯一的见证。

1832年,英国人正式接管马六甲后7年,26岁的步兵中尉T. J. Newbold被派到北部宁宜(Linggi)河口的一个驻所,负责监督河流的稻米、鸦片进口和锡米出口货运。

那里是英殖民地的边界,也是西方文明的前线。境外是没有法治、弱肉强食的热带雨林。他曾目睹雪兰莪整条Tamponi村的村民渡河逃离苛政,也在森美兰土酋Katas和Syed Syaaban武装争夺宁宜河抽税权力时,用战船枪炮歇力维持河运的秩序。

到1835年调回印度的3年间,他对一桩华人矿工“逆转胜”的事件印象深刻,1839年在伦敦出版的书中收录,1840年与上司E. W. Wilson中将在皇家亚洲学会发表的论文更添加细节。

话说1828年,芙蓉锡矿有近1000名华工,分属9家公司,都是私会党“天地会”成员。大哥Kwang San心狠手辣,曾在杀敌后取出对方的胆,喝进肚子里。

招来土酋红眼

华工人数和势力迅速增加,累积大量财富,招来土酋的红眼。在一次贵族的节庆飨宴上,手无寸铁的华工被设局屠杀,资产充公,只有少部分人成功穿越跋山涉水,潜返有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马六甲安全地。

这个帮派分支损失惨重,在马六甲的会所大屋因为交不起租税而顶让,成员士气低落。

6年后的1834年,雪兰莪贵族、苏丹继承人端姑布苏(Tuanku Busu)对卢骨(Lukut)锡矿治理有方,领导包括上回芙蓉劫余华工在内的400人,经济欣欣向荣。

其后发生的事情有一丝讽刺。

纵火焚烧房子

端姑布苏的财富引来华工的嫉妒,在9月大雨的黑夜,400名华工向他和随从突发袭击,纵火焚烧房子,把奔走的妇女、小孩丢回火场,除了及时撤离的端姑布苏儿子一行人外,对方悉数惨遭屠杀。

华工再度跋山涉水,搬运价值1万8000西班牙银元的金粉、货币、枉死妇女的珠宝、金银饰品,横渡宁宜河,送归马六甲避风港。

Newbold身为执勤官,强烈怀疑在英国旗帜庇护下的马六甲商人在背后资助、教唆,甚至策划了叛变。不过,马来州府那时在东印度公司的管辖权之外,“英国法律保护了他们(马六甲商人)”。

他最后写道:“胜利的消息传来马六甲时,许多会党成员住家张灯结彩庆祝。”“战利品的大部分丰富了会党的财库,一部分则用于在东街纳第二桥和古务新建两间会所。”

历史重演无数遍后,英殖民留下的法律继续成为权贵操纵的工具,华巫双方的怨怨相报最能体现在网民的留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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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150年前的华人版《邦咯条约》/林湘岐

【以古非今】林湘岐

在巨变前夕,值得重温1874年1月20日拉律谷华人领袖在邦咯岛水域与英国人签署的条约,因为那是南来侨民接受欧式管治的同意书,对华社未来发展影响深远。

同日马来贵族与英方订立的类似文件,已经进入学校的历史课本。相比之下,支离破碎的华人记忆还必须在适当的时机宣传宣传。

通晓多种汉语方言

在华人通译员庄文瑞的主持下,英方证人是通晓多种汉语方言的华人事务官毕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和海峡殖民地医务官H. L. Randell,华人代表是恶斗多年的海山党郑景贵和义兴党陈亚炎等27人。

条文规定:1.双方解除武装、摧毁堡垒;2.双方可自由返回拉律工作;3.委任数名海峡殖民地官员和两名华人甲必丹(今州议会)解决土地和生意纠纷,以多数人的决定为最终;4.矿区的水源供应,未来驻派霹雳和拉律的英人参政司(今州务大臣)的决定为最终;5.霹雳苏丹将行使英政府认为必要的任何职责。

供奉5万块税金

最后,华人集体向“代表维多利亚女王的海峡殖民地财政司”供奉5万块税金;经营锡矿事业要“和平并遵守法律”,服从“代表女王的海峡殖民地总检察长,及海峡殖民地管辖权内的任何法院”,否则条约立即失效。

往后八十多年,来自北方的劳工基本上以这种“自由”和“和平”的模式大批移民,形成“大马华人”的主体,直到马来亚脱离英人管治。

当然,“默迪卡”独立后,游戏规则也随之改变,演化成如今你我熟悉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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