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200年前马六甲的通缉酋长

【以古非今】林湘岐

这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

1825年英国人正式接管马六甲后,就评估境内的土地和它能够带来的收入。

1827年1月,一位姓Lewis的官员被委任为土地事务官,为政府找到的收入越多,佣金就越多。他很勤劳奔走,看上了属于森美兰范围的南宁(Naning)。

同年7月5日,Lewis异想天开向总督报告:南宁可播1万零46干冬(Gantang,1干冬=3.6公斤)的种子,每干冬种子会长出75干冬的稻米,就有75万3450干冬的稻米;每干冬的稻米卖5分钱,就可卖3万7670块钱;抽税10%,就有3767块!

找管辖权“证据”

总督听了很高兴,就叫人找来马六甲拥有南宁管辖权的“证据”。

1828年6月,总督向南宁酋长罗塞益发出官方文件,要他来马六甲会面,以征收10%稻米税。结果罗塞益只是回信:“我们都忙着耕种。南宁从来不向马六甲交税。”总督丢尽了脸,就有了占领南宁的计划。

政府停止津贴

1829年6月30日《马六甲观察者报》报道,政府要向南宁出兵强征税务。9月,政府恼羞成怒,停止对该报津贴,导致该报10月停刊。

1831年8月,英方第一次进攻南宁。罗塞益有林茂酋长相助大获全胜,带队的Lewis狼狈撤退。

大文豪文西阿都拉在自传中说,Lewis“像与死神之间仅一寸距离”、“丢下了枪、帐篷、子弹和工具,全部被对方拿走。”

弃守潜逃

1832年2月至6月,英方第二次进攻南宁,这次加大军力,还威迫利诱林茂酋长,不可以支援南宁。罗塞益判断形势不利,弃守首府打坡(Taboh),潜逃森美兰境内。

7月24日,英方发布通缉令,悬赏1000块捉拿罗塞益,不过一直没有人举报。

1834年2月4日,罗塞益自首。英方要他签署一份“良好行为保证书”,两名担保人——青云亭首任亭主梁美吉出500块钱、马来人甲必丹出500块钱,作为保证金。

Lewis调职,继任的官员1835和1836年两份报告,南宁平均抽税1200块,出粮给驻派人员700块,净赚500块,远低于原先的估计。

恢复酋长世袭

英国人自知理亏,恢复罗塞益酋长世袭,不过10%稻米税照抽。今天,这件事成了课本中反抗英殖民的经典案例。

罗塞益墓在故乡19号公路旁,旁边有一间简陋的回教堂;梁美吉墓则在三宝山隔邻已“发展”殆尽的亚逸礼礼,全靠旁边的育民国民型中学才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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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150年前的华人版《邦咯条约》/林湘岐

【以古非今】林湘岐

在巨变前夕,值得重温1874年1月20日拉律谷华人领袖在邦咯岛水域与英国人签署的条约,因为那是南来侨民接受欧式管治的同意书,对华社未来发展影响深远。

同日马来贵族与英方订立的类似文件,已经进入学校的历史课本。相比之下,支离破碎的华人记忆还必须在适当的时机宣传宣传。

通晓多种汉语方言

在华人通译员庄文瑞的主持下,英方证人是通晓多种汉语方言的华人事务官毕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和海峡殖民地医务官H. L. Randell,华人代表是恶斗多年的海山党郑景贵和义兴党陈亚炎等27人。

条文规定:1.双方解除武装、摧毁堡垒;2.双方可自由返回拉律工作;3.委任数名海峡殖民地官员和两名华人甲必丹(今州议会)解决土地和生意纠纷,以多数人的决定为最终;4.矿区的水源供应,未来驻派霹雳和拉律的英人参政司(今州务大臣)的决定为最终;5.霹雳苏丹将行使英政府认为必要的任何职责。

供奉5万块税金

最后,华人集体向“代表维多利亚女王的海峡殖民地财政司”供奉5万块税金;经营锡矿事业要“和平并遵守法律”,服从“代表女王的海峡殖民地总检察长,及海峡殖民地管辖权内的任何法院”,否则条约立即失效。

往后八十多年,来自北方的劳工基本上以这种“自由”和“和平”的模式大批移民,形成“大马华人”的主体,直到马来亚脱离英人管治。

当然,“默迪卡”独立后,游戏规则也随之改变,演化成如今你我熟悉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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