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律

遭股东吃里扒外,如何追回损失?

问:

几年前,我和朋友一起创业。那时,建筑行业还不错,我们决定设立一家建筑材料供应公司,供应用于大小型建筑工程的材料和五金料等。可那时由于没有经验去经营公司,所以在另一位朋友介绍下认识从事五金行业多年的林先生。由于他经验丰富并且有广泛的人脉,加上其五金店在另一州属,我们同意他入股公司占有51%股份)并且被委任为公司的董事。当时的协议是林先生不能把客户带去他的公司,他必须以我们的公司利益出发。一开始还好,可几年后我们发现公司业绩一直下滑,老客户不再回头,经过调查后发现原来林先生把客户转去他自己的公司。请问林先生的行为有触犯到法律吗?有什么方法可以向林先生追讨损失?

答:

在这事件上,首先要搞清楚林先生在你们的公司的身分。他不但是股东,也是董事。身为董事,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令的第213条文特别声明提到:身为董事须要为公司最大的利益着想并且要避免自己和公司处于利益冲突的状况。林先生在未通知董事部或得到公司的同意下擅自将你们公司的客户转移到自己公司,明显这行为已触犯了第213条文了。 

此外,林先生也必须在2016年公司法令第219(1)条文下向你和公司通知相关的交易,这是因为转移客户会直接影响到你们公司的营销、导致金钱上的损失。如果当公司董事被法庭裁决违反了第213条文或第219(1)条文,那么该董事可能会被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所以,如有确凿的证据,建议报警处理并且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投诉。

公司和股东不同个体 

至于是否能向林先生追讨损失,首先要了解到公司和股东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身分或个体的。在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令的第20和21条文下,一家公司是拥有独立的法律身分(Separate Legal Entity)的,这也代表说公司是可以被告也可以向他人或他人的法律个体提出法律诉讼。

蒙受损失是公司 

根据你以上诉说的情况,林先生是未经过公司同意或公司的董事会上同意的情况,擅自把你们公司的客户转移到自己公司,那么在法律上基于公司独立身分的原则,蒙受损失的是你们的公司而不是身为股东或董事的你。 

在这情况,你可以在2016年公司法令的第347条文下给予你公司的董事部30天的通知提出要代表公司向林先生提出诉讼。如果公司董事部不能全面同意,那么你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如果法庭已经批准,那么你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林先生提出诉讼。 

此外,身为小股东的你可以在2016年公司法令的第346条文下列出林先生在身为董事或大股东的不公平与及欺压性行为(Oppression Remedy),进而向林先生提出诉讼。 

值得一提,在第346他条文下,法庭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利作出合适裁决,包括给予一项禁止令去阻止林先生把公司客户转移、甚至要求林先生购买你们的股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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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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