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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小三提分手 已婚男公开床照

(新加坡1日讯)44岁已婚房屋经纪搭上小三,不满她提分手,开假账号上传露骨床照,指她是“到处搞已婚男的贱女人。”

根据《新明日报》,被告是44岁的房屋经纪,受害人则是被告的31岁前女友,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2018年3月向被告提出分手后,被告非常不满,设立微信账号冒充受害人,上传露骨床照。被告还加上标题指受害人“爱到处搞已婚男”、更指她是“到处胡搞的贱女人”。  

被告贴上受害人的朋友名单,扬言要加他们为朋友,让他们看受害人的照片。受害人苦苦哀求后,被告才撤下照片。

尽管如此,被告在这期间仍继续通过微信、电邮骚扰受害人,一度因认为受害人另结新欢,威胁她说会让她消失。

前年7月,被告联系受害人,称自己多次在机场等她,并向她忏悔,希望能化解两人的误会。 

不过,被告却设立三个公开社交媒体账号,上传受害人的性感照,同时还公开受害人的同事和友人名单。

虽然被告之后转为私人账号,但已有45名追随者,当被告无法使用第一个账号后,就接二连三设立新账号,直到受害人警告他,说要报警处理,被告才停止设立账号。

被告认罪后,昨天被判坐牢5个月,但他不满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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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拒付20万通奸费 判蔑视法庭

(麻坡4日讯)美容师小三因蔑视法庭判决而被判处监禁7天,直至其履行偿还20万令吉通奸赔偿及5万令吉庭费。

该名来自昔加末的美容师,成为全国首宗因蔑视通奸判决而被判入狱的案例。

法官在判决中还要求美容师缴付3000令吉的蔑视法庭费用给起诉人。

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梅奥尔在审理此案时,听取了起诉人陈嘉玲的代表律师冯嫊岚及两名答辩人苏业雄与彭佩珊的律师王文丽的陈述后,作出该判决。

此案的起诉人陈嘉玲(38岁,译音),而苏业雄(39岁,译音)和彭佩珊(38岁,译音)为此案答辩人。

起诉人因为两名答辩人没有遵守2021年7月25日的离婚判决而作出上述的控诉。

根据该判决,苏业雄和彭佩珊须各自偿还20万令吉给起诉人,并支付5000令吉的庭费。

然而,两名答辩人因未履行上述赔偿责任,所以起诉委托代表律师在今年1月3日入禀法庭提出控诉,法官昨日(3日)作出上述判决。

至于涉案的苏业雄,因申请破产程序仍在进行中,目前尚未受到监禁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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