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人大指地方立法规定 民族语言教学不合宪

(北京21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强调,地方立法规定民族学校用民族语言教学的做法“不合宪”。

据澎湃新闻报道,法工委主任沈春耀2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时说,有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另有地方性法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

沈春耀提到,法工委审查后认为,上述规定与中国宪法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内蒙古教育厅宣布,去年9月1日秋季开学起,当地以蒙语授课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语文课开始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两年小学一年级的政治课、初中一年级的历史课也将使用统编教材并改用汉语授课。

外电报道,这项新政策当时令部分蒙古族人担忧本族文化和身分将受冲击,在当地引发抗议及罢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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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总理记者会取消“不排除李强主动提出”

(香港12日讯)对于中国全国人大及政协“两会”结束后取消总理记者会,有港媒分析,不排除这是总理李强主动提出,目的是强化“两个确立”(确立习核心、确立习思想)。

《星岛日报》12日刊文指出,本届“两会”的最大新闻是取消总理记者会,如果加上修订“国务院组织法”,就折射出中国政治秩序与规矩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国务院虽然仍是中央政府,实际上更是中共中央和领袖的施工队,总理则相当于“施工大队长”。

据指出,全国人大11日通过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是时隔42年修订;草案总共20条,第二条指导思想方面,新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第三条新增国务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内容。

文章表示,中南海一向有“南北院”之说,北院是国务院,南院则是中共中央;但中共十八大之后,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将之写入党章,“南院”日强,“北院”趋弱。

放弃“专机”搭“包机”

此外,李强担任总理后,已经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自身地位即国务院是党中央的执行机构,“要全面准确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要求”等。

因此,李强上任一年来,实际上是党中央和总书记的“施工大队长”,扮演“行政院长”的角色。

他同时打破总书记、总理不同行的惯例,几次陪同领袖在国内视察;外访放弃了可搭“专机”的待遇,和其他政治局常委一样搭“包机”;香港和澳门行政长官前往北京述职也出现新安排,只由国家主席听取述职,总理只是参加会见。

基于上述分析,文章认为,中国“两会”今年起取消总理记者会,不排除也是李强主动提出,从而强化“两个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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