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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少女惨遭当狗虐待18小时
被逼喝漂白水

受害人被4人虐打至伤痕累累。(互联网图片)
受害人被4人虐打至伤痕累累。(互联网图片)

(坎培拉17日讯)澳洲阿德莱德一对离异夫妇及一对情侣,早前涉嫌合谋虐待一名少女保姆,为时达18小时。法庭日前披露案情,指现年19岁的受害人,被禁锢在一个衣柜之中,被人当狗对待。四人除了殴打、用烟斗灼她,更逼她吸易燃气体、喝漂白水等。事件是南澳历来最恶劣的虐待案。

受害人本来受雇于29岁的男子金特(Joshua Anthony Gent)及其前伴侣贝克,照顾他们的7岁女儿。去年6月16日,受害人被指控向警方报案,告发一名相识的人偷车。金特与贝克把受害人绑起、用洋葱塞口,再把她载到布林与未婚妻加夫尼的家。



案情指,受害人被人用狗链绑起、吃狗粮,再用电线夹等虐打;又被迫喝漂白水、吸安非他命、易燃气体丁烷等。受害人苦苦哀求4人留她一命,因惊吓致失禁,又要自行清理尿液。期间,4名被告威胁要奸杀她,再把她的尸体丢到山上。

当局指,受害人被虐打期间,更有被告的多名孩子在场。贝克被捕后,承认自己下手最重,布林亦有参与。4人期间还曾抽空进食及买毒品,幸好有朋友发现事件而向警方报案。受害人情绪崩溃,至今仍受恶梦困扰,无法上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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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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