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嫁异族男子
巴国少女遭母烧死

哈山星期三在拉合尔的家展示一份文件,上有妻子琪娜·毕比的照片。(法新社)

(拉合尔9日讯)巴基斯坦警方昨天说,一名16岁少女嫁给自己选择的丈夫后,遭母亲活活烧死,理由是女儿不听劝告,嫁给异族男子。

女方家人说,他们反对这起婚事跟哈山的种族有关。他是普什图族,而琪娜是旁遮普人。



上街宣布杀死女儿

警方说,琪娜·毕比结婚一个多星期后,在巴基斯坦东部城市拉合尔遭母亲柏芬·毕比烧死。毕比事后还上街向邻居高声宣布,自己杀死导致家族蒙羞的女儿。

高层警政官员昨天说:“柏芬今早9时前后烧死她的女儿琪娜;琪娜上月29日嫁给名叫哈山的男子。”

哈山说,两人是私奔后结婚的。婚后4天,琪娜的家人和他们联系,称只要琪娜回家待上8天,他们就会为两人举行婚礼,也保证不会伤害琪娜。

他说,琪娜不愿意回家,认为会被家人杀死,直到一位叔伯保证她的安全后,她才同意回去。



但两天后,琪娜就打电话给哈山说家人没遵守诺言,要求丈夫去接她,但哈山却要她忍耐,等待第八天到来。不料她就被杀害了。

这是巴基斯坦3个月来的第三起“为名节而处死”案例,但由女性来执行“名誉杀人”却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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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双亲与外甥女 被告控谋杀禁保释

(麻坡20日讯)“麻坡一家三口烧死案”涉案的死者夫妇的儿子今日面控谋杀和严重致伤外甥女罪,被告不获保释。

48岁的被告阿兹曼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3项谋杀罪,以及1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

身材魁梧的被告今早由荷枪实弹的警员羁押往麻坡法庭,4项罪名分别在推事庭和地庭提控。

首3项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9日凌晨1时至3时,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分别致死父亲莫哈末诺(82岁)、母亲雅拉(76岁),以及11岁的外甥女诺拉迪丽雅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10月24日过堂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严重致伤14岁的外甥女诺拉兹玛,抵触刑事法典326(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针对首3项谋杀罪名,被告在麻坡第一推事庭法官法汀达丽拉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

本案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由于被告是在谋杀罪名下被提控,因此不获保释,而基于3名死者的鉴证、解剖和化验报告尚需等待2个月才能出炉,女推事因此将此案择定于10月24日过堂。

承认持械伤人罪

至于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被告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时对控状直认不讳,法官娜丽曼于是同意让控方准备好案情报告书,并将此案择定于9月12日下判。

另外,被告也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破坏)条文下被调查,惟由于火灾报告尚未出炉,因此暂时未在此条文下被控。

新闻背景:警一度列猝死案处理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是于本月9日凌晨约1时30分,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一间住家发生。

死者莫哈末诺及太太雅拉是被告的亲生父母,小死者诺拉迪丽雅娜及伤者诺拉兹玛则是被告的外甥女。

事发时,熟睡中莫哈末诺和雅拉双双被烧成焦尸,而小孙女诺拉迪丽雅娜虽被公众及时救出火海,但却在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而在火患中逃出生天的诺拉兹玛,却在到附近亲戚家求助时,被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

警方查案时,一度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惟后来发现涉及刑事成分后,改从谋杀角度查案,并在被告遁逃近一周后,在吉隆坡武吉免登的苏丹依斯迈路将被告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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