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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衡中国颁发居住证给台胞
台拟削减部分公民权

上海的台商及台湾干部取得中国居住证,往后在中国生活将更为便利,喜上眉梢。(新华社)

(台北21日讯)台湾行政院星期四称,中国大陆向长住对岸的台湾人发出居住证,对台湾构成安全风险,当局正研究限缩申请人士的公民权,包括要求他们回到台湾时要主动申报,禁止担任公职及敏感机构职务等。

台湾陆委会正将有关的限制加入新修订的《两岸关系条例》,该“条例”已列入立法院新会期审理的“最优先法案”。



中国国台办主任刘结一则表示,台人申领中国居住证不应受到“恫吓”。

中国本月开始接受长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国居住证。据统计,提交申请的台湾人已超过2万名。

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台居民取得中国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并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等六项服务。此外,持有人还可享受住宿旅馆、办理金融业务、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九项便利。

取得中国居住证,在中国生活将更便利。(新华社)

上海台协副秘书长李怡宪说:“居住证制度令在大陆的台商、台干、台生、台属更加安居乐业。所以,我会建议身边的台胞朋友赶快去办!”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星期四表示,台湾人领取中国居住证,是非常严肃的课题,政府必须严肃面对,“我们认为的确需要管制”,包括限缩公民权。所谓的“公民权”是指参政权、投票权等宪法保障的权利。



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称,取得中国居住证已高度趋近取得中国公民身分,“中方藉此破坏台方单一户籍制度,会造成台方安全管理的问题,因此从安全角度,须从政策面与法制面做出安全防线,有效降低中方可能对台的操作。”

邱垂正称,已会同相关主管机关,征询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积极研议包括限缩公民权,例如限制担任敏感公职,要求取得中国居住证的台湾人回到台湾时主动申报,并接受一定的处罚等。但暂时“没有立即除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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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持中国居住证
若无申报将被罚款

台胞陈筱薇日前在福州市公安局展示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新华社)

(台北9日讯)中国对台湾开放申请具有与中国公民同等身分的居住证,遭质疑是统战手段。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透露,若民众在未通报下申领居住证,日后将被罚最高台币10万元(下同,约1万3400令吉)。



陆委会现时正研议修法及建立申报机制,应对北京向在华的台湾人发放居住证。

陈明通指出,台湾会推出应用程式协助市民申报,政府掌握领有者的资讯后,也能更加照顾在华台湾公民,未来发生天灾等情事,政府能立刻救援。

台湾现时已有初步有关申报机制的处罚方式,陆委会指台湾市民逾期未申报领取居住证,未来可罚1万到5万元,若被台湾政府查到未申报,则拟开罚2万元到10万元。

陈明通强调,若中国再次加码将居住证升级为中国护照,那台湾将撤销市民的台湾户籍。陆委会在未来亦会研究领有中国居住证的台湾人限制参选。

现时约有40万名台湾人在中国,估计有36万人会申请中国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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