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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救护车接力载送
癌病患完成见父遗愿

(新加坡23日讯)女会计癌症末期,通过新马救护车接力回返大马,与父亲团聚2小时后,含笑离世。

《新明日报》昨天报道,狮城会计部主管唐丽娟(46岁)患子宫颈癌七年,近日病情恶化,却因心系大马的老父,决定在阻断措施期间,坐救护车回返家乡峇株巴辖,与家人团聚。



唐丽娟的表妹罗佩珍(45岁,客服人员)今早受访时指出,表姐于昨午4时左右在家安详离世。“当时姨丈、表妹等8名家人都陪同在表姐床边。表姐在家里度过了最后两三个小时,家人都很伤心。”

她说,表姐去世时嘴角微笑,安详离世,相信是已完成回家心愿,感到安慰。

“医生让表姐出院时,其实都嘱咐家人做好心理准备。”

罗佩珍指出,表姐前天下午4时抵达峇株巴辖一家医院,经医生许可,昨天在她姨丈与表妹陪同下出院,于下午2时回到家中。

“表姐当时已是半昏迷状态,回到家里时需插入呼吸管,非常虚弱。”



她难掩悲伤地指,昨天用视频通话见表姐最后一面,当时表姐眼睛已睁不开,但眼皮有微动反应。

“我人在新加坡,另一个表弟也在新加坡工作,无法及时回国奔丧,非常难受。”

根据报道,唐丽娟于2013年患上子宫颈癌,切除子宫与癌细胞手术后,通过化疗控制病情。岂料,她的癌症复发,病情随后恶化,无法自理,视力受损、肾功能退化、气喘如虚,无法如常说话,惟意识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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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救护车更优先 内长:VIP车队需让路

(八打灵再也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申明确表示,当护送重要人物(VVIP)的车队与紧急救护车在十字路口相遇时,法律规定紧急车辆如救护车和消防车必须优先通行。

赛弗丁在昨日(5日)通过书面答复行动党拉美士国会议员彭学良的提问时指出,虽然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21条文,警方有权在执行护送及安全任务时对交通流量进行管制,但《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明确规定,紧急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

赛弗丁解释,在护送危险物品、爆炸物、枪支、囚犯或重要人物时,警方会根据安全需求部署相关措施,并严格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然而,一旦遇到紧急车辆,如救护车或消防车,护送车队必须让路。

部长强调,这一规定体现了内政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机构的重要职责,同时兼顾公共福祉。确保紧急车辆优先通行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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