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港区《国安法》草案 中国设驻港国安公署

(北京20日讯)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港版《国安法》草案规定中央需设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资讯等。

国安公署只会在“特定情形下”,管辖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包括执法。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上午闭幕,会上初审港版《国安法》草案。

没禁外籍法官审国安法

另一个细节重点是对法官的处理,规定将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草案没有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

条例明确规定,特区政府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包括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

草案亦规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等,下设秘书处。

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国安委亦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国安委履行职相关事务提供谘询意见。

国安委主要职责为分析研判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订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此外,警务处亦会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

而律政司亦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以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今次为期3天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日闭幕,由委员长栗战书主持,经表决通过了《公职员政务处分法》、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武警法》等。

根据中国《立法法》,法案一般要经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再表决,亦要向社会征求意见最少30天,但若各方意见较一致,开会两次就可;单一或部份调整修改,一次就可通过。

反应

 

要闻

吁允准GISB商家营业 律师:勿用国安法对付嫌犯

(八打灵再也14日讯)GISB控股强调集团不是恐怖分子,同时也向政府、警方及州宗教局提出6项请求,包括要求有关当局不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措施)(SOSMA)对付涉案嫌犯。

 

GISB控股代表律师罗斯里说,GISB控股及相关的群体并不是恐怖组织,因此GISB控股希望各造让警方及政府完成调查,受委托的律师团也会尽力确保GISB控股的法律权益受保障。

罗斯里也请求政府允许集团商家重新营业,并强调这些商家并未涉及非法活动,应获准继续营业讨生活。

GISB控股今早11时,委托代表律师在沙阿南的一家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

罗斯里在记者会上说,GISB控股高层在面对警方及其他执法机构调查时,也给予了良好的合作,同时承诺将会继续配合当局的工作。

“GISB控股呼吁,任何非受委的非政府组织、协会、政治人物、专家或网民们,不要对此事发表不必要的揣测及言论。”

此外,他也说,GISB控股也呼吁政府及执法单位,允许GISB控股参与照顾集团获救儿童的福利管理,并承诺集团将会遵守所有的指示行事。

“最后,GISB控股呼吁政府及执法单位,允许GISB控股商家重新开始营业,因为他们并不涉及任何的犯罪活动。”

罗斯里也指出,警方不断以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及2001年儿童法令重复扣查涉案者的举动,已引起社会恐慌。

罗斯里说,法律确实允许警方重复逮捕嫌犯助查,但那应是就新的报案、调查或事项,才这么做。

“这种俗称‘巡演’的重复逮捕的确常有,但不是这样,警方不应就同一个案件,用同一个理由,只是改变句子顺序,就可重复逮捕嫌犯继续申请延扣。”

罗斯里也说,GISB控股高层早在上个月19日被捕前,就接获全国总警长秘书处反洗黑钱调查组联系要求配合调查,他也受命协助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但不知为何警方之后却展开大逮捕行动。

他表示,在未进行录供前,律师团就已接获警方的电话指暂缓录供,之后警方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并反复以不同的条文重复延扣涉案的嫌犯

他指出,GISB控股希望执法单位更公平、公开及更人道地调查此事,而不是一再针对新事物召开记者会,引起社会的讨论。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