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逼扮“妹妹”方便开房 男子搞13岁女生监34个月

(新加坡13日讯)在工程公司上班的一名男子在网上结识13岁少女,叫她换衣扮“妹妹”到酒店开房,甚至到残疾人士厕所内性交,每次付费30元起(约90令吉),过程长达一年,昨被判坐牢34个月。

被告是24岁的锺成章,他面对11项控状,包括性侵和抵触影片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四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发时被告21岁,在一间工程公司担任项目组长,受害女生则年仅13岁,就读中学。

案情显示, 被告和女生是在2017年10月透过应用程式结识, 随后使用“WhatsApp”联系,沟通内容都和性相关,包括问女生是否曾自慰,也会向她要裸照,再把自己的猥亵照发给对方。

被告提议两人成为炮友,女生则开出条件,表示每次的性行为后需给钱。

即使知道女生未成年,被告还是几乎每月约对方出来发生性关系,地点包括商场内的残疾人士厕所和不同酒店,如此的安排从2017年10月一直维持到2019年2月。

为了不要引人注意,被告要求女生携带便衣更换,并假装成自己的妹妹,被告也会亲自到酒店大厅接她到房间。

每次被告会给她30至50元(约90至150令吉),还会拍下性爱过程,让他之后手淫时使用。被告还曾将女生裸照发给第三者,要求“三人行”,但最终未成功。

被告被逮捕后,手机上也被发现有48段不雅视频。他昨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认罪。(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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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血谎报性史 大马男子被验出有HIV

(新加坡4日讯)马来西亚男捐血时虚报性史,结果血液样本被检测出HIV,被判坐牢3个月又2周。 

据《新明日报》报道,27岁的被告面对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控状。由于被告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简称HIV),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他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等。 

根据案情,被告2020年2月时曾与当时交往的女友发生关系,之后在同年8月,与一名男子进行口交和肛交。 

同年10月,被告在公司的移动捐血站内捐血。被告捐血前被要求填写捐血者问答卷,针对是否在过去12个月内与超过一人发生性行为,以及在同一时期内与另一名男性发生过性行为,被告选择隐瞒实情,两个问题都回答“否”,并声明提交给卫生科学局的信息准确无误。 

一名体检员之后向被告重申,若被告提供的信息有误,他将面对法律制裁。体检员也提醒他若发现捐献的血液不适用,应立即通知当局。 

被告听了后,并未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做出更改,之后也没拨电通知当局。 

当局检验被告的血液样本后,发现他患HIV,经调查发现被告填写问卷时撒谎。 

控方指出,血液储备对需要紧急输血的伤者与病患来说非常重要,若被污染将打击公众对捐血服务及血库的信心,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个月,外加罚款1万元(约3万3500令吉)。 

求情指捐血前对患病不知情 

被告求情指在捐血前对自己患病毫不知情,因为此案丢了工作,也不敢告知家人自己染病。 

被告由I.R.B.律师事务所的郑诗颖律师及甘纳巴迪(Ashwin Ganapathy)律师无偿代表。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自2017年就来新谋生,期间感到非常孤独,才会开始摸索性取向,与一名男性发生一夜情。被告之后被公司辞退,也无法在新加坡继续工作,只能靠积蓄过活。 

即便如此,他还是积极配合当局调查,希望法官判他坐牢3个月,并用坐牢取代1万元(约3万350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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