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专为分层房产住户而设
建筑专员可委任管理代理

建筑专员是专为分层房产住户而设立的,成员由地方政府官员所组成。



这些建筑专员拥有分层管理法令赋予的权力,可设定辅助法令条文的条例及规则,也可履行任何州政府的指令。

但对于住户而言,这些建筑专员究竟能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呢?

在第一届常年大会,包括发展商成立共管机构时,若无人出席大会而导致委员会无法成立,发展商可据此状况,咨询建筑专员。

在所有单位业主拒绝成为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下,建筑专员有权委任管理代理,并设立收费制度,避免单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

建筑专员所委任的管理代理,不管是否拥有执照,都必须根据本身一年的收费,还有法令当中的条款,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或银行款项,来作为保证金。



建筑专员的职务及责任,主要是确保单位被公平公正地妥善管理,因此,若现有管理层没有履行任务,专员也可委任其他管理代理。

此外,专员必须跟进管理层成立的过程,确保管理层依据法令,履行职务。

同时,专员也要检讨征收的管理费,还有确保管理层召开会议及检讨会议议决。

有权调查违法住户

专员必须备存一份常年大会会议记录的副本,当中包括稽查账目、附加住屋条例、单位份额表及其他管理层所提呈的文件等。

保存了这些记录,有助建筑专员在日后遇上任何违法行为时,展开相关的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付违法住户时,专员所持的权力相等于刑事程序法典授予警察般的权力,并有权对可扣押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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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

分层管理仲裁庭
房产纠纷免找律师

分层房产的住户,都应该认识由房屋及地方政府成立的分层管理仲裁庭。

这个仲裁庭将以最低成本及费用,来解决分层管理的问题和纠纷,而且无需律师代表处理。



如果你是一名分层房产业主,且正面临不知如何解决的棘手问题,分层管理仲裁庭绝对是你能够申诉的地方。

分层管理仲裁庭的成员都是由有关部长委派,而且必须是司法及法律服务的成员。

组织架构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以及不少于20名的其他成员。

诉求款项少于25万元

起诉人提出诉讼的案件,必须有关分层管理,而且诉求款项少于25万令吉。



一般上,仲裁庭接受审理的案件,包括管理层向住户追讨拖欠的管理费、储备金或其他欠款。

除了这些有关拖欠款项的诉讼,仲裁庭也审理有关管理上的诉讼。

因此,如果公用设施一直处于维修状况,或管理层无视设施损坏且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业主感到不满,业主就可向仲裁庭提出诉讼。

至于业主与发展商的纠纷,例如发展商久久未展开单位缺陷的维修工程,引起业主不便等问题,仲裁庭也一样受理。

同时,若业主对常年大会的议程和议案有所不满,但在大会提出后没有受理,该业主有权向仲裁庭申诉,以废止大会议程或议案。

受理业主纠纷

此外,仲裁庭也有权解决业主之间的常见纠纷,如单位漏水的维修责任方,或对方不愿承担维修责任而引起的纠纷等。

一般上,业主想对单位进行维修,都必须寻求管理层批准;若管理层毫无理由地拒绝该装修计划,或无法解释拒绝的理由,业主也可向仲裁庭申诉。

雪槟柔登设仲裁庭

总的来说,只要关于分层管理课题,不管是发展商、单位买家、地主、管理层、管理代理人,或任何分层管理仲裁庭认为有权益相关的人士,都能向分层仲裁庭提出诉求。

目前,我国拥有4个分层管理仲裁庭,分布于雪兰莪、槟城、柔佛及登嘉楼。

这些仲裁庭的成立,可帮助分层房产业主享受更良好与无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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