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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隔天来取缔”
4商家举报执法员索贿

民主行动党同僚集体到雪州反贪会总部投报,左起李锡稳、郑文福、温宗龙、刘天球、黄伟强、林晋伙和张菲倩。

(莎阿南17日讯)开斋节前,广场商家在店外放置广告横幅,却惨遭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执法人员开口索贿300令吉,否则恫言开出最高1000令吉罚单对付。

有关执法人员索贿事件是于上个月31日,发生在八打灵再也一家购物广场内。



结果,4名商家不堪威胁而乖乖就范,分别以100令吉和200令吉贿赂执法人员,惟事后心有不甘,而向民主行动党雪州秘书刘天球作出投诉,后者今日与数名同僚前往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雪州总部投报。

事发前一天,执法人员就前往该广场向在店外摆放广告横幅商家开口索贿,如不愿就范者,隔天将遭到取缔。

刘天球表示,4名商家不堪威胁而就范,相对,不愿贿赂者则接获罚单,最高面对1000令吉罚款。

索贿视频社媒广传

他指出,事发当时,有商家单位的闭路电视,将执法人员上门索贿过程摄录下来,片段显示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出现在柜台,顾店的店员用纸包着的现款递交对方,该视频已在社交媒体广传。



“执法人员索贿是严重罪行,我希望涉事商家能主动向反贪会投报。”

出席者包括刘天球特别助理温宗龙、民主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副主任林晋伙、士拉央市议员黄伟强、民主行动党巴生美达江支部秘书李锡稳、州委郑文福及雪州宣传秘书张菲倩等等。

“要‘解决’还是要接罚单?”

执法人员上门开口向商家索贿,先询问“要‘解决’还是要接罚单?”

温宗龙指出,贿赂视频在网上广传开来后,受贿执法人员反倒责怪商家公开视频,认为此举将破坏商家名誉。

黄伟强说,在相关微型法令下,长期广告牌与横幅当然不可避免受对付,惟,地方政府将胥视情况,保留豁免执法权。

“商家若遇到执法人员勒索,可向反贪会举报,借此杀一儆百,警惕其他执法人员,若商家接获罚单,也可向市议员反映问题。”

林晋伙说,执法人员展开执法工作时,如果商家的问题不大,执法人员只需发出警告,而不能恐吓或索贿。

刘天球:索贿破坏希盟名誉

刘天球指出,早前,本身也接获安邦班丹地区商家投诉,同样遭市议会执法人员索贿,为此,本身不知道有多少地方政府的执法人员涉及在内,但有关索贿的不法行为已破坏希盟政府的名誉。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延伸的微型法令,违法安置广告可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惟,地方政府可胥视情况,附带条件将此条款除外。”

他说,本身任职行政议员期间,即使在国阵执政时段,也没履行该法令对付商家,希盟执政也同样没有执行。

“当下经济低迷,商家通过广告进行促销,地方政府理应持宽容态度。”

黄思汉:不容贪污行为

官员被令停职调查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涉嫌收贿的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官员已被令暂停在外执勤,并接受内部调查。

他欢迎反贪污委员会介入调查此事,并已指示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全力配合当局的调查。

他今天针对一名灵市政厅执法官员涉嫌在广场收贿一事发文告指出,目前涉嫌的官员只执行内勤工作。

他强调,雪州政府绝不容许任何贪污行为,并促请民众一旦发现任何官员涉嫌贪污行为,务必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

他同时提醒民众行贿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切勿以为行贿了事,并希望民众协助雪州政府,共同打造廉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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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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