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独家】取缔行动遭谩骂威胁
执法官员好人难当

每次取缔时,官员会查看轿车是否有严重阻碍他人,若没有,一般是先上锁,待数小时不见有人来认领,则会拖走。(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21日讯)雪兰莪州各地方政府执法官员好人难当,不少人除在取缔非法活动面对恶势力威胁外,连最基本的交通违例执法行动也常面对民众不理解的谩骂。

特别是违例停车、停放黄线、逾时未加额或展示停车票根者,往往在接获罚单或轮胎上锁后,对执法官员怒目相向,甚至以粗俗语言指责官员。



《南洋商报》记者抽样电访雪州各地方政府市议员代表询问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时,他们坦言执法人员最常在取缔交通违例时,遭到民众怒言相对。

他们说,尽管该些车主意识到自己行为是违法的,但因为“破财”心态而愤怒,总有一堆理由来责怪官员不近人情,却不愿正视他们的自私行为。

不过他们说,这是执法官员面对的“常态”,从中累积经验,已学会了坦然面对。

据了解,大部分违例停车罚单介于10至100令吉之间,其中士拉央市议会若当日付还只罚10令吉;至于车轮被上锁或拖车则需额外收费,即介于50至300令吉之间。

驾驶者双重停车



为公众带来不便

受访者强调,执法官员展开严厉执法地区并非停车位不足,而是许多人为了方便把车开到目的地,选择双重停车,为其他交通者带来不便。

他们认同,采用上锁或是拖车比开罚单来得更有效。

此外有者指出,执法人员在展开其他取缔面对恶势力对抗,或大众情绪引起的骚乱,所以通常会要求相关政府机构随同。

之前网络上红极一时的相关新闻。

雪州地方政府执法人员值勤被威胁个案:

2014年6月:加影市议会执法人员在取缔蕉赖鸿运花园非法垃圾场,遭恶霸以“死亡公仔”及刺破轿车轮胎手法方付恐吓,早前更有人持刀追砍官员,惟不阻当局行动,充公运载垃圾的罗里。

2016年8月:士拉央市议会执法官员拆除万挠非法水果档与业者起冲突,双方发生肢体碰撞进院。业者因此事被警方拘留调查。

2016年11月:一对夫妇因大不满莎阿南市政厅官员开罚单,当众羞辱公仆。两人行为今年初被高庭宣判坐牢5个月。

2017年9月:梳邦再也市议会执法官员针对违例停放轿车上锁,遭女车主(明白姐)手持汽车方向盘防盗锁对着官员怒斥。警方目前介入调查女司机的行为。

不满执法员可投诉——士拉央市议员●游佳豪

执法人员的确经常在执法时,面对民众不满被取缔的情绪性责骂,在两年前有官员到小地方展开违例取缔行动时,村民情绪过于激动而包围执法人员官车,甚至把车玻璃击破。

面对过分涉及生命安全的威胁,市议会都鼓励官员报案,以策安全。去年,执法官在拆除非法摆卖水果档时,档主因不满而推撞执法人员,两人推倒在地上受伤;相关小贩也因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在刑事法典下被控上庭,这有可能会召来牢狱之灾。

市议会在执行一些任务时,如取缔外劳小贩或是违例建筑物时,除要求多位官员一同执行,也有邀请相关法治单位如移民厅或警方同行。

至于一般交通违例取缔只是开罚单,没有拖车或锁车行动,则由数位官员分开执法,领队会在出发前,先口头训话,提醒官员如何应对民众的刁难;车主在接获罚单后,虽自知理亏,但还是会不满而谩骂官员。

无论如何,执法人员也是人类,也有情绪,民众若对他们态度不满,可向市议会投诉,不该私下有肢体上的接触。

被罚者理亏在先——八打灵再也市议员●陈德升

过去没有接获执法组投诉,指有官员在取缔行动或执勤交通违例任务时遭人指责或谩骂,加上大部分会被惩罚的人士都因理亏在先,虽会抱怨,但不敢过分骂官员。

在灵市有许多商业区面对民众为了方便,故意违例或双重停车的问题,或到餐馆用餐半小时也不移开车,严阻其他车辆出入;所以市政厅已把数商业区列为热点区,派出拖车把严重违例者的车拖走,一些较轻则是上锁。

其实这些商业区有许多停车位,但车主因懒步行违例停车,如白沙罗上城除设有市政厅的多层次停车场,也有私人包括私人广场停车场,车位足以应付需求。

很遗憾许多车主为省数令吉停车费或几步路,冒险违例停放而接百多三百令吉的罚单,得不偿失。

对指责见怪不怪——安邦再也市议员●云天祥

执法组人手有限,较不常以锁车或拖车方式对待交通违例者,除非是相当严重阻碍其他大众,就会派员拖走轿车。

例如每次取缔时,官员会查看轿车是否有严重阻碍他人,若没有,一般是先上锁,待数小时不见有人来认领,则会拖走。至于该些违例停放在大路旁的轿车因有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会立即派员拖走。

锁车及拖车的方法比开罚单来得有效,人们会担心车被锁而面对更多麻烦,所以不敢胡乱冒险。

另外,一般逾时没加付或没展示泊车票根的违例,会发罚单警告,尽管数额不多,但对车主而言是破财,难免会有人对官员指骂,认为不近人情。

官员对于这种情况见怪不怪,毕竟他们是秉公办事,不过目前没接获官员投诉有人对他们肢体碰撞。

反应

 

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