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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49天】黄德亮:管控令放宽
申请通行卡者可否退款?

(槟城5日讯)马华槟州党部发言人黄德亮质问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既然联邦政府已放宽行动管控令,早前向槟岛市政厅申请“行动管控令通行卡”(Kad Pergerakan PKP)者,是否可向槟岛市政厅要求退款?

“联邦政府5月4日起已放宽行动管控令,‘行动管控令通行卡’也已没有用处了,槟岛市政厅是否会退款给已申请这张卡的人士?”



黄德亮抨击尤端祥,发配此卡是劳民伤财之举,规定外送食物或供应食材者,以及有执照小贩申请,最终却落得毫无用处的下场,这也是槟州政府在行动管控令上没有与联邦政府达成共识的后遗症。

他询问尤端祥,槟岛市政厅早前推出的“行动管控令通行卡”至今发出了几张?每张卡5令吉的申请费将作为什么用途?

“掌管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行政议员佳日星必须向尤端祥问责,追究他基于什么原因推行此卡?为什么不深思熟虑就要求相关人士付费申请此卡?”

州政府须与联邦政府沟通

黄德亮说,我们从“行动管控令通行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州政府不跟随联邦政府的政策与步伐,最终受害的只是人民。



他强调,每当槟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不同调时,就会引起人民的混淆和头痛,不知道应该听谁的,因此,州政府必须先与联邦政府好好讨论,才作出一致的决定。

“州政府千万不可以因为政治立场不同,就与联邦政府唱反调,州政府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凡事为人民着想。”他说:“我只是希望槟州首长与联邦政府好好的沟通,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就会有人政治化人民议题,把玩政治凌驾于人民的利益之上,例如社青团槟州财政洪明泉,请他不要再发表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了。”

黄德亮表示,希望槟州希盟政府和联邦政府能在行动管控令期间良好沟通,做任何决定之前以人民为主,放下政治歧见,不要趁疫情时刻博取廉宜的政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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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要求修法令·录像当证据 槟岛交通拟用电眼执法

(槟城20日讯)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指出,他曾于去年10月11日致函地方政府发展部,要求修改法令让地方政府仿效新加坡或国内自动执法系统(AES),让执法人员通过闭路电视执法。

他表示,修改法令后,执法人员可以闭路电视录像作为证据开出罚单,而无需人在现场。

他强调,在限制区域泊车,是造成交通拥堵原因之一,尤其在乔治市中心,因此透过闭路电视,可提高执法行动有效性,减少车辆在禁止区域停放情况。

他今日出席“透过闭路电视取缔道路违规使用者”研讨会时,这样讲。出席者有槟岛市政厅秘书拉贞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主任拿督莫哈末法兹里、陆路交通局执法主任拿督洛曼等。

他说,槟岛市政厅2009年开始,安装32台闭路电视,2015年再透过地方政府发展部拨款,再另外安装32台闭路电视。

“随着科技发达、闭路电视普及化,加上安装费用降低,目前槟岛市政厅管辖范围内,已安装1019台闭路电视。”

尤端祥说,安装闭路电视旨在减少犯罪案件、交通监控与管制,监督紧急事件、非法倾倒垃圾、洪水灾害,和山区活动等,也包括在行动管制令时期实施监察。

“共有528个闭路电视安装了视频分析程序,如限制区域车辆停放、非法倾倒、道路障碍、车辆计数和车牌识别。”

佳日星要求警鉴定 犯罪黑区装电眼

掌管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出,他已要求警方与槟岛市政厅协调,鉴定犯罪黑区或迫切需要安装闭路电视的区域,唯安装经费是一笔大数目。

“我最近到布城与相关部长开会,也与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商议,需要中央政府更多关注以完成一些计划。我也会在近期与部长讨论,有关使用闭路电视执法建议。”

他表示,目前州内存在一些执法部门执法权限重叠问题,当局有必要探讨如何在执法上互相配合,以达致成效。

他形容,上述问题是彼此的弱点,或许该加强探讨配合执法的合作。

佳日星说,槟岛目前共安装1217台闭路电视,包括槟岛1019台与威省198台,未来将确保槟城五个县属有5000台闭路电视,并会确保录像质量得到改善。

“闭路电视除了提供更高公共安全水平,也助槟城迈向精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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