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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马房屋为饵骗订金
女被告控6罪

(关丹8日讯)以一马房屋折扣购屋为饵骗取订金,31岁被告面对6项控状及涉及8700令吉金额,日前在关丹推事庭面控。

被告林微真(译名),来自关丹达士丽雅花园,当中6项控状,认罪不讳,每项控状判坐牢12个月,分期执行,被判入狱6年。



根据控状,被告从去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关丹市区范围,以一马房屋为饵,不诚实引诱受害者交付介于1000至3500令吉不等订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交付财产)。

被告代表律师努鲁莎菲喀求情时指,被告是家庭主妇,基于生活压力才走歪路,同时要负担4名孩子生活费,而其丈夫是经营杂货商,每月收入约2000令吉,因此希望减轻刑罚。

不过,主控官沙里查认为,生活压力不应成为诈骗理由,更何况这涉及政府房屋计划,间接对该计划带来负面影响,因此要求推事判于应得刑罚。

被告在第一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另3项控状在第二推事庭面控,推事莎丽花努苏哈达谕令3项控状罪成,每项控状坐牢12个月,判被告入狱3年。

根据案情显示,被告自称为彭亨一马房屋代理人而向受害者收取购屋订金,并告知受害者在农历新年后即可拿到屋匙。



被告林微真(译名)与另一名女被告何汶美(译名,41岁)被控在去年8月23日,在马哥打路一间门市前,引诱受害者交付3900令吉,作为一马房屋订金条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同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惟,两名被告皆不认罪,被告何汶美获允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4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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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政府矢让低收入户有个家 年砸数十亿建公屋

报道:陈美玲

房屋被视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每年向房屋市场投入数十亿公共资金,展示了它对房屋问题的高度重视。

根据国家可负担房屋政策,公共住宅(简称公屋)是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住宅,它是通过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公共拨款来补贴的。公屋计划是政府刻意为之的房屋措施,目的是经过战略性的设计来减轻社会经济差异,确保低收入群获得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福利和经济稳定。

因此,公屋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没有能力以市价买房的低收入家庭满足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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