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住宅地充商业用途须还原
梳邦市会命令引不满

马路左边有一档口,被指非法建在他人地段。左起为曾祥辉、叶军发、陈福海、赵启兴、黄祖耀、罗玉群、蔡运通、曾友娣与李键芬。

(蒲种21日讯)梳邦再也市议会向把住宅地段作为商业用途的业主发出通知信,以便于2019年1月8日前“还原”地段原本用途,引起业主和业者们不满和批评。

据了解,蒲种大路8英哩一排商店有茶室、修车厂、汽车沙发厂、宠物店、五金店、幼儿园、汽车零件与轮胎店等,都收到通知需于明年1月8日前搬迁。



是于20多前年被转换成商店做生意,这些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不过业者于10月19日 接获市议会来函,表示要他们还原地段的用途。

时间仓促

这意味着,这些商店不得再继续营业,而必须搬迁或结束,以便回复住宅地段。基于事发突然且时间仓促,引起业主和业者们不满,向马华雪州公共投诉局主任兼马华梳邦区会主席赵启兴投诉。

赵启兴和受影响商家及地方领袖们召开记者会时说,雪州政府进行“土地还原计划”以做好城市规划和环境美化是好事,但质疑市议会为何迫不及待逼使一些有地契的正规建筑物“还原”。

赵启兴:业者被迫搬多年商店改回住家不合理



赵启兴说,相关业者或租用或本身就是相关地段的拥有人,多年来他们在当地做小型生意糊口,如今要他们把商店改回住家,这不合情理。

他说,尤其上述路段一排商店皆面对大路,车来车往很多吵杂声,不适合做住家,相信还原成住家也没有人要住。

“奈何,业者们接到市议会信函后,即使不搬迁也不能继续营业,因此有者只好选择搬离,好比茶记美食中心已迁到新地点,和记茶室也将于1月1日搬迁。”

应先对付非法占地者

另外,他也表示当局其实应先对付和铲除非法占用政府地段、学校保留地、发展商地段营业的茶档、洗车中心、二手车中心等,而不是向这些有缴付门牌税的业主开刀,虽然他们是转换了土地用途。

他希望梳邦再也市议会能协助业主转换土地为商业用途,让业者能够继续营业,而且也应避免征收太高的土地用途转换税,免加重业主负担。

出席者包括马华梳邦区会署理主席曾祥辉、副主席罗玉群、副组织秘书李键芬、委员陈福海、马青区团秘书黄祖耀、妇女组支会主席蔡运通、马华党员曾友娣与受影响业主叶军发。

要求展延搬迁日

佰成汽车古申企业业主吴美娇表示,本身并非业主,而是租用店铺,从2006年开始就在当地做生意,今年10月19日收到梳邦再也市议会发出通知需还原地段用途的信函。

“信件注明必须于明年1月8日前迁出,以还原为住宅地段,我收信后坐立不安,多次向梳邦再也市议会要求展延搬迁日期,近期于12月14日接获回函表示最后的期限为明年2月8日。”

“明年2月8日是华人新年,我来不及搬迁,市议会也有同情心,口头上说明年4月30日才会检查业者是否搬离。”

反应

 

森美兰

四驱车商业用途被控 承包商无罪释放

(芙蓉3日讯)被指四轮驱动车作商业用途而遭控上庭的建筑承包商,经过3次过堂后获主控官撤销控状及无罪释放。

交通部前部长陆兆福指示陆路交通局不可对付载送私人物品的四驱动或开出罚单,然而,事主张福志是于5月16日在政府宣布实行行动管控令时遭交警截停、检查及开出法庭传票。

张福志今日在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森州法律局副主任李凯业及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机要秘书林骏荣召开记者会,讲解案情经过。

李凯业表示,事主张福志于7月16日首次控上民事交通庭,主控官莎丽法副检察司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律第23(2)条文,即滥用交通工具执照,经过3次过堂后,他于昨日第4次过堂时提呈一封志期9月15日的陈情书,最终主控官撤销控状,事主无罪释放。

他说,此案的推事为诺扎丽扎。

他表示,其实7月16日上庭时有很多司机被同样控状控上庭,惟他们决定承认有罪并罚款1000令吉,只有事主对提控感到不满因此决定要求审讯。

张福志透露,5月16日当天他刚到芙蓉金马警局申请跨境的信函,稍后就返家,不料途中警察设路障检查后开出罚单,让他感到不满,因为四驱车内有他工作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衣、一些工具等,若他的车不能放这一类物品,究竟要用什么车才能载送。

他感谢律师帮助下让他摆脱法庭案件。

林骏荣表示,陆兆福出任交通部长时已指示陆路交通局停止执法四驱车载商用工具,只要有关车辆没有超载及危险驾驶,都不应该被对付。

他恳请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延续陆兆福的政策,并以强硬态度向交警要求停止扰民的执法。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