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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恤贫民“人道催租”
佳日星:难道逼迁租户?

佳日星(中)在记者会上拍桌,挑战总审计司审查中央政府是否提供足够人民房屋给槟州子民,旁为孙意志及彭文宝(右)。

(槟城3日讯)不满2016年度第一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槟州房屋局弊端多,导致廉价组屋及人民组屋租户拖欠高额管理费及租金,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挑战总审计司,白纸黑字要州政府将这些租户强行逼迁。他说,槟州政府是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府,在面对拖欠23年4个月逾4万令吉租金的租户,是站在人道立场献议对方先还一半,再在每个月加还1个月的方式缴清欠款。

他否认槟州政府管理不当,反而成立全马首个委员会通过人道方式追款。今年首3个月的收款达164万2098令吉09仙,比较去年同比的161万7972令吉87仙增加2万4125令吉22仙,可见情况已获得改善。



他说,州政府并非不要催收欠款,而是社会上确实有辛苦的一群,连每个月140令吉租金也无法缴付。

无论如何,他说,针对一些欠租金却能够缴还寰宇电视(Astro)费的租户,州房屋局已张贴警告信,将中止有关Astro服务。

逐一反驳总审计司

他今日中午召开记者会,针对总审计司报告揭露的种种弊端逐一作出反驳,在场者尚包括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成员的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及爪夷区州议员孙意志。

佳日星在记者会上跳脚,甚至拍桌向总审计司左右开弓,挑战总审计司审查中央政府是否提供足够的人民房屋给槟州子民。



他说,前朝国阵州政府在2000至2007年只兴建5124单位廉价及中廉价房屋,反观希盟州政府从2008至2016年间兴建2万887单位房屋,甚至规划17项可负担房屋计划,提供2万7230单位售价介于4万2000至30万的房屋。

即使家庭收入逾万廉屋优先分配逼迁户

佳日星指出,对于面对发展商逼迁,不获一屋赔一屋,只接受现金赔偿的木屋区居民,即使家庭总收入超过1万令吉,也可申请廉价及中廉价组屋,不受州房屋遴选委员会指南的限制。

他说,大多数面对逼迁的木屋区居民在面对逼迁时,根据州政府的指南,最佳的赔偿方案是发展商一屋赔一屋;但是一些小规模发展的发展商无法一屋赔一屋,只能够赔钱,而为了协助这些属少数的木屋区居民获得栖身之所,州政府会优先分配廉价屋给他们,即使他们的收入超过申请资格的夫妻收入不可超过2500令吉。

他纠正巫统浮罗勿洞区州议员拿督法立的说词,误将总审计司报告所指的B组别可负担房屋的中廉价屋,指为夫妻总收入8500令吉获分配人民组屋。

接受以净收入提出申请

针对人民组屋的申请条件,他说,槟州政府坚持将申请条件保持在申请者每月收入不超过1500令吉,不过,内阁却于去年9月7日的会议上通过,将原有的不超过2500令吉申请条件门槛放宽至3000令吉。

此外,他说,由于考虑到商业银行的房贷高拒绝率,以及槟州房屋申请表格上的收入条件未注明是净收入或总收入,因此对于一些总收入超过申请条件者,州政府成立的上诉委员会可以接受申请者以净收入提出申请,只要净收入与申请条件相差不远,都可获得批准。

要求中央拨地日落洞建人民房屋无下文

针对总审计司报告指共有490名人民组屋申请者,以及666名廉价组屋申请者,申请超过15年未获分配房屋,佳日星反驳指州政府于今年4月20日致函房屋部长丹斯里诺奥马,建议拨款在位于日落洞一块占地14.674亩土地,让中央政府兴建至少3000单位人民房屋,但迄今未获回应。

他更以不点名方式揶揄被形容为“小男孩”的槟州民青团代团长卢界燊指州房屋局对槟州房屋供应规划不当,导致一些组别的可负担房屋供过于求。

“到底是供过于求,还是州政府从长计议规划应对未来房屋需求?答案可从总审计司报告找到。”

单位空置供安顿灾民

针对一些人民组屋单位空置,他说,这些空置单位是供发生突发意外时收容火灾或水灾灾民的临时居所。至于大山脚的宏愿人民组屋251单位被空置,大家都清楚很多人因为地理位置距离原有居住地点远或认为不适合,而不愿入住该人民组屋,州政府如何强迫人民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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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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