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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注册公司成大学供应商
讲师夫妇控滥权贿赂

莫哈末祖法达(右二起)及诺丽英面对4项滥职及贿赂控状。

(马六甲15日讯)在大学担任讲师的一对年轻夫妇,涉嫌使用母亲兼岳母名下注册的公司,为大学化验室提供用具、研究服务等,赚取逾5万令吉,今日被控3项滥权和1项贿赂罪。

两名被告是在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借用母亲兼岳母所注册的公司,为大学的化验室提供研究服务;为夫者面对3项控状,为妻者则被控1项控状。



被告莫哈末祖法达(36岁)及诺丽英(33岁),为甲州某大学工程系讲师,莫哈末祖法达的3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月27至7月15日之间,身为大学讲师滥用职权,即通过岳母所注册公司,化验室提供购买化验室的用具、研究用途服务等,接受1万9986令吉、1万9975令吉及9102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处罚。

诺丽英则被控在2015年1月15日至7月23日之间,以母亲的公司接受3498令吉贿金。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罗海查卡欣说,两人收入只有9000令吉,必须负担两名孩子、双方家人,要求减少保释金。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案订12月18日过堂。男被告在每项控状下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女被告也以1万令吉保外,两人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本案由来自反贪委员会的依弯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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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侮辱先知调查报告 警方下周二呈总检察署

(八打灵再也30日讯)警方将在下周二向总检察署提呈有关一名大学讲师发表侮辱先知穆罕默德言论的调查档案。

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警方的调查报告已完成。

《每日新闻》报道,拉扎鲁丁指警方接到9项针对该名讲师的投诉,并已录取5名助查人士的口供。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98A 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情感)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展开调查。

有关讲师于本月25日在律师陪同下到武吉安曼接受警方问话。

据悉,该讲师拿先知和他的妻子阿伊莎的名字开玩笑,并在发表愤世嫉俗的言论的同时对先知进行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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