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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芬:单方为孩子改教无效
政府应修婚姻离婚法

(劳勿30日讯)马来西亚华社文化艺术谘询委员会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形容,法院五司终极裁决单方为孩子改教无效,是一项关键的裁决。

“这样一个裁决,显示政府是时候修改第88A条文(禁止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重新放入婚姻离婚法案里。”



也是马华副总会长的周美芬,今日中午出席华校杏坛协会彭亨州联委会迎新团聚活动时,针对幼儿园教师英德拉的3名子女,被单方面改信回教无效,经过历时9年的改教争子风波后,联邦法院的判决“父母单方面改信回教无效”,发表看法。

彭华校杏坛协会团聚

她强调,有关判决也纠正了2007年的裁决,非回教徒父母不能在未经配偶的同意下,擅自为孩子改教,并裁定民事法庭有司法权审理任何因父母为改教后所挑起的课题。

她说,即使有人有挑战,有关裁决是违背宪法,但看起来,有关裁决却是一片大好。

“也有宗教司认为,既然要娶嫁回教徒,非回教徒就必须跟配偶皈依,包括孩子。”



周美芬认为,面对这样的挑战,就要有足够的力量去阻止日益宗教化的权势发展。因此,马华在这方面的政治力量是非常重要的。

华校杏坛协会彭亨州联委会迎新团聚活动,获得会员们踊跃参与,并与嘉宾周美芬(前左五)一起贺年。

重新回政坛的她说,华社是时候针对本身的局势,要有清楚的看法和理解。

“不要小看自己改变未来前景的力量。”

另一方面,华校杏坛协会彭亨州联委主席黄矜华表示,虽然会员皆是退休老师和校长,但大家在退休后,并没有卸下,大家仍站关心国家时事。

他说,包括华校杏坛协会总会的领导,也会针对一些课题发表本身的意见和看法,希望把心声上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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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潘俭伟杨美盈须赔35万 周美芬:25万捐优大医院

(吉隆坡11日讯)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随着民主行动党白沙罗前国会议员潘俭伟及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撤回对莎阿南高庭于去年11月30日裁决诽谤罪名成立,意味着此案已告一段落。

莎阿南高庭当时裁决潘俭伟及杨美盈诽谤罪名成立,须赔偿周美芬35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周美芬今日发文告时指出,将在扣除案件诉讼涉及费用后,把赔偿所得剩余的25万8000令吉,捐献给拉曼大学医院。

她说,她接获通知后感到欣慰,因为这场长达5年的诉讼案,随着潘俭伟和杨美盈决定撤回上诉后,意味着高庭在去年11月30日的判决保持不变。

“我要感谢法庭还我清白,谢谢马华公会领导层和党同志的支持,谢谢代表律师,更要感谢所有协助我和信任我的人。希望此案能成为所有从政者的借镜,在发表任何言论时,必须实事求是和有根有据。

“此案也证明,正义可能迟到,但肯定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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