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市议会指非法 承包商有批函
广告牌毁民宅恐难索偿

玛乌鲁的住家遭到广告牌架砸中,屋顶毁不成形。

(芙蓉15日讯)隆芙大道旁巨型广告牌架遭狂风吹倒,不偏不倚的压中屋子,导致屋主女儿受伤,而汝来市议会事后指广告牌不合法,不过广告牌公司及承包商却出示市议会的批准函,因此令屋主不知谁是谁非!

上述高约90尺的巨型广告牌架是于3个星期前竖立,由于广告牌位于屋旁,因此居住在拉务8里甘榜柏乐贡的屋主玛乌鲁(44岁)发现广告牌比起2年前的旧广告牌还要大,所以担心架构问题,在2个星期前曾汝来市议会投诉,不过至今却不见有官员前来了解。



于本月14日,中午1时30分,巨型广告牌架在狂风中倒下及压中屋子,玛乌鲁的5名子女当时都在家,其中4人成功逃出,只有在酣睡中的17岁长女手脚受轻伤,虽然伤势不严重,但是在两天后仍处于惊吓中,情绪不稳定。

玛乌鲁说,事发后,汝来市议会指广告牌架不合法,因此他担心保险公司不赔偿

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张聒翔今日连同政治秘书陈丽群、人民公正党亚沙区部主席丹甘、秘书依斯迈及宣传主任莫达前往探望屋主玛乌鲁及了解事发经过。

由于广告牌非常重,因此在倒下后,屋内的一切全被破坏,形成废墟。

广告牌公司

指全权负责



玛乌鲁也说,广告牌公司已派人前来及表示会负责一切赔偿,而目前他与家人暂住在酒店,直到找到屋子租赁,而这些费用都由广告牌架公司负责。

他最希望住家能够尽快维修好,以便能够迁回居住。

他还在考虑是否对广告牌架公司及汝来市会采取诉讼。

张聒翔(左三)移交援助金予玛乌鲁,左起丹甘与陈丽群;右起为莫达、依斯迈。

屋主:为何当初不对付玛乌鲁说,事发后汝来市会指广告牌架不合法,因此他担心保险公司不赔偿,而且市议会从事发至今也没派人前来了解情况及给予任何交待,只是促广告牌公司必须尽快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及给予屋主赔偿。
他说,虽然2个星期前曾致函市议会投诉,而市议会回函表示会派人彻查,可是至今并没有官员来。
“如果该广告牌架不合法,为何当初我投诉时,却未尽快采取对付行动,现在事发却推卸责任。”
他指出,在承包商竖立广告牌架时,他也有看到架子上张贴市议会批准的编号,不过是否是用回旧广告牌架的就不得而知。
张聒翔:各方勿推卸责任
张聒翔说,汝来市议会指该广告牌架不合法,屋主是否可获保险公司赔偿吗?
他也质问,在芙隆大道两旁竖立着很多巨型广告牌,都是合法及已获批准的吗?
他说:“如果正如森州大臣指该广告牌架不合法,这是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监督工作出现问题,大臣理应要求汝来市议会展开调查及呈交详细报告,而不是推卸责任。”
他也说,在森州基金局管辖下的广告牌共有215个,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应调查广告牌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不会再有广告牌倒塌的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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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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