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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员被控索贿不认罪

(怡保21 日讯)移民局执法人员被控索贿及受贿3000令吉以解决两名印尼外劳被捕的事宜,惟他不认罪。

32岁的被告梅格凯里尔被控在2016年3 月30日下午大约1时55分,通过电话向莫哈末扎希索贿。



凯里尔是怡保移民执法人员,他也被控同一天下午5时10分,在该局执法组向扎希收取3000令吉贿金,违反反贪法令第16(a)(B) 及 17(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古姆达巴建议被告以1担保人及2 万令吉保释候审。凯里尔向法庭求情表示,其月薪只有2400令吉,没有积蓄,还需照顾年迈母亲及尚在求学的幼弟。

法官英德拉最后谕令被告以1人1万令吉保释,让被告聘请辩护律师,案定11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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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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