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新规范只针对新申请
新山商店旧招牌不必拆

新山市政局辖下的商家接下来制定招牌时必须遵守规范,包括马来文字须占四分之三的面积。

(新山19日讯)新山市政局规定,辖区内商店挂置的招牌上的马来文字须占四分之三的面积,但这项规范只会影响到接下来欲申请新招牌的商家们,现有已挂着的招牌则不受影响。

不过,这项招牌规范日前由新山市长安然在新山市政局常月会议后提到,在市议会2011年广告招牌执照微型法令下阐明,商家挂置的商店招牌上的马来文字体商号须占四分之三的面积,其他语文字体则不得超过马来文字体的四分之三。



之后,即便引起一些商家担忧会面对招牌被当局拆除的命运,有者向马华柔佛州宣传局主任陈珊珊寻求协助。

今日,安然受询时进一步解释,商店招牌的马来文字须占四分之三的规范,是以前就制定下来的条文,并非新修改的条文。

安然:之前已批准的商店招牌,无需担心会被拆除。

条文原本已存在

他说,在这项规范下,凡是新山市政局之前已批准的商店招牌,商家皆无需担心会被对付或招牌被拆除;只有新申请的商家们,需要遵守这项条例。

他补充,那些已经获得当局批准且已挂置的商店招牌,都不会面对问题,不会被要求拆除下来,或要求更换新的招牌,商家们无需担忧或感到混淆。



至于欲申请新招牌的商家们,他促请这类商家必须遵照当局的招牌规范,当然也包括必须是马来文字占四分之三的面积。

他说,当商家向新山市政局申请时,官员会告知商家有关规范,哪些符合标准,哪些不符合。

他指出,该市政局至今也没有针对不符合规范的商家执法,而届时,该市政局也只是会提醒商家,以及发出通告给予提醒。

他说,该市政局规定商店招牌不能巨大,以致阻挡了门窗,影响逃生,这至关重要。

陈珊珊(右起)在曾伟杰、蔡美惠、刘益光及刘家名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讲述招牌马来文字须占四分之三面积的问题。

去年耗2万制作商家担心招牌不合格

在今日陈珊珊召开的记者会上,一名在柔佛再也花园经营茶庄生意逾20年的商家陈女士通过电话访问表示,她的新店的招牌于去年9月已获得当局批准,耗费逾2万令吉,如果当局认为其招牌不符合规范,必须拆下,则不合理。

陈珊珊:没发现相关法令以为马来文字最大即可

曾任新山市议员的陈珊珊表示,她目前接获商家针对上述规范而提出的不满和担忧。

她说,在她任职马华新山市议员时,并没有发现在新山市政局微型法令中,列着商店招牌马来文字须占四分之三的条文。她当时了解的是,商店招牌的马来文字只要字体大于其他字体即可。

她表示,假若上述条例是在2011年国阵政府执政时制定的,但当时国阵政府也基于为商家利益考量,而没有实行过该项条例。

她质问为何新山市政局常月会议日前会突然提出上述条文。以往国阵在新山市政局只有一个党鞭,现在希盟有4名党鞭,希盟市议员是否在睡觉?希望市政局给予合理的解释。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马华柔佛州宣传局副主任曾伟杰与蔡美惠、马青柔州分团副团长张家名及马华巴西古当区会宣传组主任刘益光。

反应

 

柔佛

聆听新山反对产业估值声音 市政局召3850业主开会

(新山30日讯)新山市长拿督莫哈末诺阿占表示,新山市政局将在11月6日至9日期间,与约3850名反对产业新估值的业主开会商讨。

他说,会议期间,这些业主须出示证据,包括他们个人评估师对产业的评估,对比价值是否与新山市政局的相同。

“在新山市政局管辖范围内的35万名业主中,只有1.1%业主对增加产业评估提出反对,市政局随后将召集他们开会讨论。

“如果论点有理,我们将对其产业评估作出调整。”

他说,若这些业主无力支付评估费,我们鼓励他们与市政局讨论,分期支付该费用。

莫哈末诺阿占今日在主持市政局大楼举行的全体理事会会议后,如是表示。

明年实施新产业评估

柔佛州5个地方议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产业评估。

除了新山市政局,其他地方议会包括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MBIP)、巴西古当市政局(MBPG)、居銮市议会(MPK)和边佳兰市议会(MPP)。

柔佛的产业税或评估税自2013年以来在一直没有增加。

上周四,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表示,州政府将根据各方反馈,研究和考虑最佳的方法和费率,以免给任何一方带来负担,尤其是在经济形势充满挑战和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

多T20业主反对

莫哈末诺阿占指出,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大多是居住在富裕住宅区的T20群体。

他强调,有关业主是针对产业价值,而非市议会施加的评估率提出异议。

31日前提出异议

其余想要提出异议的业主,须在明天(31日)之前提出。

莫哈末诺阿占说,新山市政局将审查现有法律,评估是否可延长业主提出异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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