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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重新检讨地方条例
探讨市厅关脏食肆权限

诺莎芝华妮(左起)、颜艾菱、王耶宗及陈伟俊展示突击检查食肆的历年数据。

(槟城19日讯)槟岛市政厅目前正重新检讨地方条例,以探讨现有的地方条例是否赋予市政厅足够的权限,对付及关闭严重违反卫生条例的食肆。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耶宗指出,若顺利完成检讨,或会在今年6月开始执行新权限。



他周三连同槟岛市议员诺莎芝华妮、陈伟俊、颜艾菱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以往槟岛市政厅在突击食肆时,只有权依据地方条例来开出罚单,但无权关闭严重违反卫生条例的食肆,该权限只能由槟州卫生局,援引1983年食物法令第10及第11条文来谕令关闭。而全国方面,只有雪兰莪市政厅拥有关闭食肆的权限。

他说,有鉴于卫生局亦有繁忙的公务及突击行动,未能时刻都能联同槟岛市政厅展开突击检查,因此市政厅面对权限不足的情况,包括关闭违例食肆。

他坦言,目前探讨的阶段发现,现有的地方条例是能够让市政厅有权去关闭卫生糟糕的食肆,譬如1991年害虫地方条例第38(1)条文、卫生环境地方条例等是可以让市政厅有上述权限。

惟,他表示,需时间再进一步确认权限范围,包括可由槟岛市政厅哪个阶级人士有相关的权限。

他说,卫生局方面,只有官员阶级的相关人士有该权力。他说,目前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执照组、法律条例组、及卫生环境组已着手探讨。



限2周改善卫生环境

另一方面,他也解释,一般由卫生局发出的关闭通知是以2周为限,违例的食肆业者必须在2周内清理食肆,倘若对方可在更早的时间完成,并通过了卫生局的评估及检验后,则可提早重新开业。

他说,倘若业者在2周限期后,并没有要改善及处理肮脏环境的意思,卫生局有权将此个案带上法庭。

他说,若需清理的食肆范围过大,无法在2周内完成清理工作,则可向卫生局申请多延长另2周时间。

2013年起共突检5千食肆

槟岛市政厅的数据显示,该市政厅在2013年突击检查了924间食肆;2014年则有1260间;2015年共1498间;2016年则是1218间,以及今年截至4月7日,则有98间。槟岛市政厅前后共突击检查了4998间食肆。

数据也显示,槟岛市政厅在2015年共发出了2531张罚单,共39万6350令吉;2016年则发出2201张罚单,共42万7289令吉;今年截至4月则有881张罚单,共19万25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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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若尽力执行烟民仍不听劝 卫生部不追究食肆业者

(槟城27日讯)卫生部副部长鲁卡尼斯曼指出,如果食肆业者全然遵守禁烟条例,如张贴禁烟贴纸、不摆放烟灰缸并对烟民进行适当劝告,即使后者不听劝且在食肆内抽烟,责任就不在业者,卫生部也不会因此对付业者。

较早前,一名餐馆主管巴希尔向鲁卡尼斯曼反映称,其餐馆的外籍员工试图阻止烟民食客在餐馆范围抽烟,但食客不予理会并反骂员工,甚至动粗。

对方因此询问,在食肆业者和员工都已尽力执行食肆禁烟条例,但依然无法阻止食客抽烟的情况下,业者能否不被追究责任?

鲁卡尼斯曼在回应时说,食肆员工阻止烟民抽烟而被辱骂或动粗的事件,确实时有所闻,不过卫生部保证,只要业者遵守并执行禁烟指南,就不会被对付。

鲁卡尼斯曼今早在槟州大会堂针对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令(852法令),与商家代表及非政府组织展开对话时,在问答环节中这么说。

食客动粗应报警

倘若食客因不满被劝告而向员工动粗,他表示,业者应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他也希望业者教导员工,在劝阻违例抽烟的食客时,避免态度强硬,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鲁卡尼斯曼也促请民众,如果发现烟民在禁烟区吸烟,可Whatsapp至卫生部专线010-860 8949或向行动室03-8892 4552举报。

出席对话会的还有卫生部副总监(公共卫生)拿督诺哈雅蒂、副总监(食品安全及品质)诺拉妮、槟州卫生委员会主席魏子森、槟州卫生局局长拿督法兹拉、上议员林格斯瓦然以及阿米尔卡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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