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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哥文宁启明华小5.8万捐建华教大厦

黄忠胜(前站者左八)移交捐款及乐捐卡给林泽民;左七为谢妙英。

(莎阿南7日讯)莎阿南武吉哥文宁启明华小三机构、家长及师生热烈支持和响应董总、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的“筹建华教综合大厦”筹款活动,共筹获5万7478令吉60仙。

董总筹款运动工委会主席林泽民及工委们日前到访该校并回收乐捐卡及义款,获得该校董事长拿督黄忠胜、建委会主席黄开成、校长谢妙英、家协主席尹联得、校友会主席黄稳全、众理事及师生的热烈欢迎。



董总代表林泽民赞扬启明华小董家教三机构对大马华教,尤其是对启明华小九十年来所作出的贡献,4年前把学校搬迁到空间大四倍的哥文宁乌打玛新住区,而且不停地提升及建设软硬体设备,以惠及1600位学子。

他指出,华团联办及协办的“ 华教新路向”系列活动,其中的一项重点项目是“ 筹建华教综合大厦”,在去年展开的一系列对外筹款活动,成功筹获1420万令吉,今年开始展开的第一项活动就是“筹建华教综合大厦”乐捐卡,目标为3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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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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