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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抢劫强奸女屋主
嫌犯潜逃再干案被捕

印尼籍嫌犯在逃期间继续干案,行径令人发指,图为他被警方重新逮捕归案。

(巴生20日讯)一名涉嫌抢劫及强奸女屋主而被捕的印尼籍主嫌犯(27岁)昨午从警区厕所潜逃后,竟然死性不改,胆敢再度潜入甘榜区干案,不但抢钱,还企图强奸一名女住户,丧尽天良。

所幸警方侦查及追踪后,于今日凌晨确认了他所在位置,并于上午7时把他逮捕归案。



用囚裤拉开窗口铁枝

巴生北区警区主任莫哈末尤索夫助理总监说,嫌犯昨午3时许声称要上厕所,由警员陪同下到厕所,独自进入厕格后,竟用囚裤硬把窗口铁枝拉开,爬出窗口,逃往警区后方树林,与和在该区接应的同党离开现场。

“期间,有执勤警官发现并欲擒拿他,但因距离太远,对方侥幸逃脱进入后方树林,并在同党接应下,撬开手铐及换上便服。”

莫哈末尤索夫今早在巴生海峡大道出席开斋节安全行动推介礼后,这么说。

他说,嫌犯与同党乘车逃离现场后,逃到莎阿南第26区甘榜峇鲁希康匿藏,并趁机入屋抢劫1000令吉及企图强奸一名女住户。



“警方在逃犯逃走后马上成立特别小组调查其下落,今日凌晨1时掌握其行踪后,经部署后于上午7时前往该甘榜住宅区逮捕嫌犯,目前仍在寻找其同党下落。”

右手手铐不见

他说,嫌犯落网时身穿便服,左手手铐仍在,右边手铐则已不见。

警方是先后于本月10日至13日期间,在吉隆坡及巴生一带逮捕5名涉及本月7日,在巴生兰道班让入屋抢劫并强奸女屋主的嫌犯,同时于13日申请延扣嫌犯7天以助调查,原定今日送往法庭下判。 

根据警方数据,落网嫌犯乃劫案惯犯,至少涉及7宗在莎阿南及巴生发生的案件,由于干案手法快狠准,发生逃狱事件后,警方会要求法庭加重对嫌犯的刑罚,以作警戒。

尤索夫说,嫌犯如此不知悔改,不但逃跑,甚至潜逃期间再干案,行径太过分。

“警方仍在调查嫌犯是否涉及其他案件,一旦发现他涉及更多案,将会再次向法庭申请延扣,务必让他受到司法制裁。”

欠缺经费提升设备

询及会否提升警区设备以防逃狱事件重演时,尤索夫无奈表示,多次向警队申请提升警区设备,惟经费不足,无法进行。

“我们现在只能对外要求捐款,希望尽快完成查案室的装修,让查案官能有独立空间进行查案及审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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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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