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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派涉嫌诽谤煽动宣传品
柔国阵拟法律行动对付曾笳恩

(新山3日讯)国阵巫统新山国席候选人丹斯里沙礼尔说,柔州国阵将采取法律行动对付疑派发涉嫌诽谤与煽动内容宣传品的希盟行动党士都浪州席候选人曾笳恩。

沙礼尔今日出席甘榜峇卡峇都礼堂动土礼后,针对坊间出现破坏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宣传品的课题,如是表示。



他认为,这些宣传品并非事实,只是反对方的看法而已。

他透露,柔州国阵已报警,今天将发出律师信。大马独立已久,政党应该成熟,不要以煽动与诽谤的方式展开竞选活动。

昨日,新山国阵秘书阿布达立在律师阿克马陪同下,就相关内有纳吉漫画和诽谤及煽动言论的宣传品报案。这批宣传品在士都浪州席选区内的彩虹花园住宅区出现,宣传品被指是行动党出版,和曾笳恩的宣传品一起派发。 

曾笳恩宣称,本身的竞选海报、横幅及旗帜在过去3天被拆,但选举委员会在处理此事上却持有双重标准。

曾笳恩:接律师信再商对策

行动党士都浪州席候选人曾笳恩指出,他会在接获柔州国阵发出的律师信后,再视对方针对哪个海报内容被指含诽谤成分,再决定应对方案。 



他今日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目前不晓得对方针对哪些宣传品内容报案。 

他宣称,本身的竞选海报、横幅及旗帜在过去3天被拆,但选举委员会在处理此事上却持有双重标准。 

他透露,他在顺利完成提名后,其竞选团队在地不老路、巴尤布蒂里路及彩虹花园一带迅速挂上宣传海报及旗帜,不料选委会指有关地点是“礼仪路”(即不能张挂任何横幅和直幅),然后指示新山市政局拆除。 

据了解,选委会也拆除国阵在同一个地点的海报及横幅,不过曾笳恩指其他的‘礼仪路’,国阵也上了海报、横幅,但并没有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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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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