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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捐,是一种表态/黎添华

尽管坊间点出今次为林冠英举办的筹款活动存有忽略点,但,我想,今次的捐款其实含有另一层意义。



不排除林冠英或火箭支持者一心想支持他们的领袖与政党,但是,我们可能忘了还有另一批人捐款的目的,不一定是支持林冠英或火箭,他们通过捐款向国阵,乃至所有相关机构表达不满。

面对在林冠英事件前被揭露的其他案件,以及可能涉及的贪污数额更高的指控,林冠英的案件为何获得反贪污委员会雷霆万钧的行动?为何获得由总检察长阿班迪亲自出马审理?这些解释不了的种种,无不令民众质疑,甚至不满,就此,捐款(尤其是来自非支持者的捐款),也是一种对现况表达不满的表现。

所以,你若察觉到这些不公义、不合理的现象,你怎不捐?你怎能静默不表态?今次的捐款理应有另一层解读,而且也是民众对现况不满的一种诠释啊!你若不满,不忿,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

考验火箭智慧

当然,保释金退还后是否有更好的处理,这也考验火箭的智慧。毕竟,处理不当自然引人诟病,处理得宜则可赢得掌声,尤其非根本的支持者更会肃然起敬。或者,行动党理应在处理上展现更成熟的处表现,这样才会在危机中赢得更多的支持,而非引起他人的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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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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