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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12天男婴案展8月审

(马六甲25日讯)原订今日开审的绑架12天大男婴案,由于高庭法官病假,案件再展至8月17日及18日。

被控绑架12天大男婴的3女1男被告,即男婴婶婶(女主嫌)、补习中心两名女职员及19岁男子陈杰深(译音)。



4名被告当中,今早只见陈杰深在代表律师陪同下,被带到副主簿官办公室,以取得新的审讯日期。被告家人也在高庭外等候,并把握时间与被告会面。

此案首被告黄维娜(男婴婶婶,25岁)的代表律师是张荣金,次被告黄维怡(22岁)代表律师是马克、第3被告刘婕雯(22岁)由宁加纳登代表、陈杰深的代表律师为依斯赫。(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4人于2015年11月24日约傍晚6时20分,在哥打拉沙马那第三期花园,绑架及禁锢出生12天的男婴余可前,并向男婴母亲索取20万令吉赎金。

4人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三条文,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必须施予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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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 被告妻获准5万保外

(新山9日讯)在备受关注的“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57岁华裔女被告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法庭受审,并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在审讯时提到,经过医生裁定,女被告可以继续进行审讯过程。

华裔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加吉星。

承审此案的法官哈兹拉裁定,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与2名担保人保外,另加2项附加条件,即上缴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

审讯期间,女被告的家属也有到场旁听。法官择定此案于本月17日过堂。

根据报道,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

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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