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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额从5千降至千五
4人非法集会罪维持

4名上诉人锺少云(前排左三起)、高悦发、范平东及莫哈末沙烈与辩护律师佐翰费南迪(左)及潘伟斯(右二)对高庭判决表示满意,并露出开心笑容。

(新山18日讯)新山高庭今日宣判,早前被地庭判决非法集会罪成的4名人民公正党成员及社运分子,罪名维持,但罚款额从5000令吉降至1500令吉。

4名上诉者包括58岁公正党地不老区部主席锺少云、63岁公正党党员莫哈末沙烈、55岁“愿景工程(Engage)”主席范平东及54岁成员高悦发在2年前,被指参加声援学运领袖阿当阿里烛光和平请愿活动,并在去年1月15日被判罪成,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 



油站集会不明智

他们于去年1月22日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上诉要求推翻地庭判决,希望法庭检讨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此案经过逾一年上诉后,终有结果。

高庭法官沙比林今日宣判时指出,他仔细考量过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控方即柔州检察署指出上诉人在油站集会的做法非常不明智,他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推翻地庭于去年1月15日的判决。

于是,他宣判推翻4人的上诉要求,维持罪名。

他说,至于4人上诉轻判的要求,他在考量到4人的身分、背景及在集会时并没有做出任何危险举动后,宣判将罚款额降低至每人1500令吉,若无缴付罚款,则坐牢1个月。



满意判决不上诉

4名上诉人在闻判后,开心步离法庭,4人的辩护代表律师西华拉沙为首及哈山卡林因有事不可出席,只有潘伟斯及佐翰费南迪出庭。

潘伟斯说,4名当事人对法官判决表示满意,不会再上诉。

此外,询及此案主控官赛夫依德里斯副检察司,会否就高庭判决提出上诉,他说,控辩双方都可在30天提出上诉,而他是希望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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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斜塔非法集会 警传召伊党5人录供

(怡保29日讯)下霹雳警方目前已传召5名伊斯兰党员协助调查在安顺斜塔举行的挥舞大马国旗非法集会。

此集会相信是对上周四(24日),在同地点举行的马来西亚国际关公文化节活动,出现的挥舞中国国旗事件的回响。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今日说,针对上周六(26日)在安顺斜塔举行的挥舞大马国旗非法集会,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未经警方许可举行游行),传召5名男子助查调查。

“这5人包括伊党新芒魏州议员拉兹曼及士林星州议员沙烈胡丁,他们经于昨日上午10时,在下霹雳警察总部录取口供。

“此案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进行调查,即在没有通知警方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集会和发言,而非因挥舞国旗而受查。”

阿兹兹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调查文件已准备好了,并将提呈至霹雳州刑事罪案调查组,接著再提呈予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寻求建议,然后提呈至总检察署,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说,警方至今接获8份关于该集会的投报。

他劝民众勿对该案件作出揣测,以免引起社会不安,以及只从执法当局获取真实的新闻和资讯来源,不要轻信社交媒体流传的信息。

媒体此前报道,阿兹兹指上周六共有超过300人涌至安顺斜塔广场,并伴随著爱国歌曲挥舞国旗“辉煌条纹”。出席者来自非政府组织、霹雳州伊党领袖及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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