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虐待性侵致死女童
夫妇被延扣至17日

两名嫌犯一前一后由警员带离法庭。

(马六甲11日讯)马六甲一对夫妇涉嫌虐待和性侵一名两岁女童,女童昨日陷入昏迷,送院后不治,涉案夫妇今日被带上甲州法庭申请延长扣留,延扣至本月17日。

根据了解,女童原本由亲戚照顾,但亲戚需到登嘉楼工作,今年于7月开始交给住在甲州干浪的夫妇照顾。



被扣的夫妇,男疑犯45岁,女疑犯36岁;他们昨日凌晨2时,把不省人事女童送到甲州中央医院急诊室求医。

女童的头、脚都有伤痕,经过抢救后,最终回魂乏术。

另外,甲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莫哈末诺耶哈斯今日受询,证实此案。

他说,警方拘捕了这两名疑犯查办,目前等待女童验尸报告出炉,查证死因。

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以及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案14(a)条文跟进调查。



甲州爱极乐法庭推事安努雅,批准两名疑犯延长扣留至本月17日。

反应

 

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