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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伪造病假单售卖
2被告不认罪获保外

两名被告被带往马六甲法庭面控。

(马六甲15日讯)21岁货仓员因伪造病假单售卖,前日与19岁学生双双被控上马六甲法庭。

两人皆不认罪,获准各以2万令吉保外,案件定于1月15日过堂。



被告是莫哈末拉曼(21岁),以及莫哈末尤斯兰(19岁)。

莫哈末拉曼共面对10项控状,控状指被告是于12月4日晚上10时许,在柏灵玉再也住家,被发现拥有10张不同编号的伪造病假单。

另外还有诊所医生的盖章,触犯刑事法典第474条文。

另一方面,莫哈末尤斯兰则面对5项控状,控状指他于12月4日晚上9时许,在柏灵玉再也一间油站,被警方在其摩托车篮内,发现5张不同编号的伪造病假单,触犯刑事法典第474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两人在听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案定下月15日过堂
地庭法官诺玛较后允准两人,各以2万令吉保外。
案件定于1月15日过堂;此案主控官是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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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呈伪造病假单 6操作员被控3人认罪

(大山脚29日讯)涉嫌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呈交伪造病假单,6名工厂操作员今日被控上庭,其中3名男子当庭认罪,另3名女子不认罪。

3名男被告认罪后各被判罚款2700至3500令吉及监禁5天;3名不认罪的女被告则各以4000令吉和5000令吉保释,案件于5月3日过堂。

这6名被告年龄介于19岁至28岁,即莫哈末祖哈基米、莫哈末哈菲兹、努法拉、努鲁伊莎、玛莎法蒂妮及莫哈末阿米尔。他们是武吉敏惹一间工厂的员工。

6人各别被控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间,在威中县一家公司内,在有理由相信文件造假的情况下,使用该文件作为真的病假单,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伪造证件当真使用),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男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及莫哈末阿米尔,当庭认罪,法庭宣判两人各被罚款2700令吉,及从被捕日算起坐牢5天;另一男被告莫哈末祖哈基米被判罚款3500令吉,今起坐牢5天。

另一方面,女被告努法拉及玛莎法蒂妮(被控2罪)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同样不认罪的女被告努鲁伊莎,则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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