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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5项索贿罪
行政助理不认加控罪

(莎阿南11日讯)上个月被控5项索贿罪的吉隆坡市政府小贩发展及执照组行政助理凯鲁,今天在莎阿南地庭被加控一项索贿罪名,他否认有罪。

35岁的被告上个月与另4名公务员,分别是2名警员、一名市政府官员和一名消拯员,因涉嫌索取500至3万令吉贿金以包庇按摩中心,分别被控12项索贿罪名。



最新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5月28日晚上10时,在位于雪州安邦坊的餐馆,向按摩中心业者格伯尔收取1500令吉贿金,作为不对按摩中心采取对付行动的条件,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於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建议法庭允许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菲道斯向地庭法官罗芝拉求情时说,被告薪水不高,对方育有3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加上妻子没有工作,而且上个月被告面控时已缴付1万5000令吉保释金,如今无法承担高额保释金。 

法官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事后,法官也批准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哈芝拉副检察司申请,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地庭,与被告之前面对的5项控状一同审理,并择定此案于4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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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涉向殡葬业者泄密索贿 5法医部医护员被控

(芙蓉5日讯)5名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法医部的医护人员,涉嫌向殡葬业者索取600至2250令吉贿金,以提供死者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今日在法庭上被控21项罪名。5名被告均否认有罪。

这五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沙温德星(40岁),面对7项索贿指控;第二被告薇妮斯华丽(55岁),面对5项指控;第三被告威拉马利(50岁),面对3项指控;第四被告莫哈末诺(36岁),面对4项指控;第5被告万莫哈末法兹蓝(41岁),面对2项指控。

控方指控,5名被告在2021年6月5日至2023年2月9日之间,在芙蓉、瓜拉庇劳和文丁等地的不同银行,通过银行转账向两家殡葬业者索取贿金,金额从600令吉至2250令吉不等,作为回报提供死者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

这些行为违反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根据同一法令第24条文追诉。罪成者可面临最高20年监禁及五倍贿赂金额的罚款,或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在控状宣读后,5名被告均表示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法丁阿蒂拉要求法庭设定8000至2万令吉的保释金,并要求每名被告提供一名担保人。

被告的辩护律师分别是G.威华纳登、保罗克里纳拉惹和拿督哈尼夫,他们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薪资不高,且需赡养年迈的父母。

法官密奥苏莱曼在考虑案件情况后作出判决:第一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第二被告6000令吉,第三被告4000令吉,第四被告5000令吉,第五被告3000令吉,均需提供一名担保人。同时,5人必须在每月的首个周六到反贪会报到。

此案将于明年1月9日继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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