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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局防商家趁佳节起价
139执法员槟3热区查物价

黄汉伟(左)检查冷冻入口火鸡价格,圣诞假期期间每公斤控制价格28令吉50仙,右二为利祖安。

(槟城23日讯) 槟州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将在来临的圣诞节期间,派139名执法官员到槟州3个热点地区,即槟岛东北县、威北以及威中的霸级市场以及35公共巴刹检查圣诞节统治品物品价格,防止商家趁机起价。

槟州贸消局局长莫哈末利祖安提醒州内商家,遵守贸消部制定的圣诞节统治品物品控制价格,即东马16项,以及西马11项。



莫哈末利祖安今日陪同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到葛尼百丽宫Jaya Grocer超级市场进行检查圣诞节统治品物价后在记者会上指出,商家也必须在被列为圣诞节物品价格控制的为期5天期间,即圣诞节以及佳节前后两天,以粉红色价格表标价。

他促请消费者以及公众人士成为当局的耳目,一旦发现有商家没有根据当局的控制价格或者没有放上价格表,马上通过8个方式向当局举报,包括手机运用程式24小时热线019-279 4317。

促公众当耳目

他说,消费者可以拍下物品以及收据照片后,连同有关商店以及地址转发给贸消局的手机运用程式热线,或者拨通热线、电邮等投诉。

他说,当局一旦接获投诉,将会根据2011年物品价格控制以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马上对有关商家发出通告要求在5天内作出解释。



他说,任何商家违反控制价格,个人可以被法庭判处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者判监最高3年或者两者兼施,或者发票最高5万罚单。公司则可被法庭判处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者被发出最高25万令吉罚票。

触犯没有放置价格表罪成,个人可以被法庭罚款最高1万令吉,罚票最高5000令吉,公司法庭判处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者罚票最高1万令吉。

在场者包括该局副局长苏比雅、汇华集团执行董事陈秀芬、Jaya Grocer北马区营运经理苏诗吉、货仓经理阿鲁祖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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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斋节假期也无休 雪贸消局各区查物价

(莎阿南15日讯)开斋节假期也无休,贸消局执法官员7所分局官员到各区展开取缔行动,确保商家不会趁佳节牟利骗消费者!

雪州贸消局发文告指出,配合开斋节的到来,该局于4月21日就开始启动上述监督行动,并于开斋节第二天(14日)上午9时,指示20名官员到9县市展开取缔行动,确保佳节期间,没有商家违例及保障消费者权益。

执法组共检查了52个单位和摊位,包括公共巴刹、现代化巴刹、超市及杂货店等,不过,大多数商家都有遵守统制品顶价,市场货源也非常充足,以应付雪州消费者的需求。

“根据这段监督期间,7所分局执法官员共检查了3080个单位和摊位,其中有18宗涉嫌违例案例,充公货品高达3144令吉,开出罚单则是3050令吉。”

文告指出,主要违例行为包括没有在商品上展示标价,还有一些则是没有在统制品上标上粉红色的标价,此外,官员也发现有一小撮商家所售卖的统制品,如鸡肉和牛肉超出顶价。

“执法官员将毫不犹豫向违例商家开出罚单,并不会对任何理由妥协。”

援引反暴利法对付

为杜绝商家不合理擅自抬高售价,雪州贸消局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对付。

雪州贸消局提醒商家需时刻遵守条例,相对,消费者有权对不合乎常理售价的产品作出投诉。

“贸消局也要呼吁制造商、批发商和杂货商,不要在佳节行动后,大幅度调高售价。”

一旦违反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包括超出顶价销售统制品,个人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或被开出5万令吉罚单;公司则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被开出25万令吉罚单。

对于没有出示粉红标价,个人将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被开出5000令吉罚单,公司则面对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被开出1万令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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