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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章耀:拟告林冠英诽谤
“我点名你没在怕”

邓章耀直接点名林冠英在回答海底隧道计划中的3条大道计划上撒谎,左起为方志伟、胡栋强、邓章耀及李文典。

(槟城18日讯)“林冠英,你叫我点名你,我没在怕!我还要告你诽谤!”

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表示,他已请律师就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指责他在课题上撒谎一事展开研究,若确实具有毁谤成分,必向对方采取法律行动。



他今日在槟州民政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他说,林冠英昨日记者会上反驳他在16日记者会上向槟州政府提出的质疑,并指他是在撒谎,但是他所发表的言论皆是从林冠英的官方面子书及州议会官网文件所摘录的内容,全都有文件佐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你被我捉到撒谎还不认,反而恶人先告状,不是你才有律师而已,我们也有律师。”

他透露,这是他的政治生涯中首次要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诽谤他的政治人物,而他也是首次因为木蔻山课题接获槟州首长的律师信,并将于今年3月19日在槟城高厅进行审讯。

他表示,首长要他在16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在询及行动党槟州政府在海底隧道计划课题上是否撒谎一事要提上林冠英他的名字,是件太可笑的事。



“林冠英是槟州首席部长,是治理一个州行政事宜的阿头,他所做的一切决定都得向人民交代,无论我有无提及他的名字,一点差别都没有,不过既然他那么喜欢我叫他的名字,那从今天开始,我将会在记者会上这么做。”

他说,首长恫言要起诉我的目的只不过是要我闭嘴,要他不可以再揭发行动党槟州政府的更多弊端,但他不会闭嘴,为了槟州人民的利益,仍旧会毫无畏惧地揭露更多的弊端。

“林冠英在这课题上通过记者会发表的谈话,已证明他在向全槟人民撒谎,除非他可以证明国阵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假的,伪造的。”

他指出,林冠英在2015年8月13日出席和见证Zenith和 Ewein Bhd签署售卖一块占地50亩但还未填海的地段的协议备忘录仪式,这并非他所言是一个私人商业交易。

“他的出席已经合法化这笔买卖,这表示他祝福及认同这笔买卖,这50亩(待填海)地段是110亩土地(待填海)的一部分, 将作为偿还三条高速大道及海底隧道计划的工程费用,不然他是去当花瓶吗?”

他说,他将指示该党民青团代团长卢界燊把他在记者会说明的文件,于明日交予首长办公室。

候选人之说图转移焦点

针对林冠英指出他不解为何邓章耀身为槟州国阵主席却不被民政党主席马袖强点名为来届大选国阵的槟城首长候选人,邓章耀表示,林冠英只是要转移焦点,因为这两件事并没有联系。

“海底隧道课题是人民所关注的事情,这关系到人民的钱。”出席者尚包括民政党槟州副主席胡栋强、李文典及秘书方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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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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