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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位8获评卓越等级
槟政府部门财务管理佳

槟州供水机构有限公司于2013年耗资38万令吉购置的5个电磁流量仪至今仍未安装,供应商给予12个月保证期早已逾期。

(槟城18日讯)槟州政府部门及机构2015年财务管理表现标青,获评卓越等级单位比2014年4个单位增加100%,在10个单位中有8个获评卓越等级,唯一不达标是槟城升旗山机构,从69.17%跌至57.32%。

根据2015年总审计司报告,槟州政府于2015年采取有效行动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国家审计局针对10个政府部门及机构进行审计后,结果有8个单位获评五星卓越等级(90分以上),另外1个单位获评良好等级及1个单位获评不满意等级。



每年进行审计的槟州秘书处,表现从2014年93.6%提升至96.22%,另外9个轮流进行审计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有3个单位不升反降,即西南县县署及土地局94.98%(之前95.31%)、槟城公共图书馆机构91.64%(之前91.66%),其中跌幅最严重的是槟城升旗山机构,从69.17%跌至57.32%。

另外,国家审计局也针对13个部门及办事处进行突击审计检查,结果仅有1个单位的财务监管过关,即槟州水源监督机构(Badan Kawal Selia Air),其他12个单位威北县和西南县宗教事务局、北海宗教事务办事处、威北和威中公共工程局、槟城回教高等法庭、东北县回教法庭、威南兽医局、槟州大会堂、大英义学园房屋规划办事处、槟州廉正机构及威南森林保护办事处则出现错误。

槟供水机构有9项不足

尽管槟州供水机构有限公司财务表现良好,公司管理也达到满意标准,惟国家审计局发现该公司仍有9项不足之处。



根据总审计司报告指出,该公司财务表现良好,每年皆有盈利并逐年增长,主要收入是通过售卖净水,即2012年2亿4381万令吉、2013年2亿5102万令吉及2014年2亿6039万令吉。

该公司的不足之处包括为新用户装置水表超过期限、遭拖欠水费大增而追讨欠款表现欠佳、解决投诉期限超过服务水平协议、水供器维修管理欠佳和没依照时间表清洗水供处理器、缴费管理不符合标准作业程序等。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已遭21万6795个用户拖欠1900万令吉水费,比2013年1778万令吉增加2%或35万令吉。

另外,该公司于2013年1月耗资38万令吉,为双溪赖水供处理站购置的5个电磁流量仪(magnetic flow meter)至今仍未安装,当审计员于2015年8月5日前往审计时,发现这批电磁流量仪被帆布覆盖起来,而供应商给予12个月保证期早已逾期。

土著单位卖非土著揭发展商未履行条规

尽管政府有明文规定发展商的房屋计划必须保留30%单位充作土著单位,但是总审计司报告中揭露,仍有发展商未履行有关条规,报告因此建议采取对付有关发展商。

报告指出,甚至有发展商把土著单位卖给非土著的问题。从2013年至2015年11月,在86个房屋计划中的8974单位,土著所购买的单位并没有达到30%,只是10.8%。

报告认为,州秘书署应该严格“把关”,同时州秘书署的房屋小组应该有“标准作业程序”,设下条例以对付未履行此条规的发展商。

此外,报告对州秘书署通过槟州经济策划单位(UPEN)发展的“赤贫人民房屋”计划,在遴选承包商及开销方面的表现感到满意,只是发现一些缺点,就是没有一个房屋标准,同时受惠者并不属于赤贫人民。

这在威中柔府园丘路所拍摄的照片,显示道路的品质不理想。

道路工程品质欠理想

总审计司对公共工程局在维修道路的表现感到满意,惟工程品质却不理想。

根据大马道路资讯系统(MARRIS)的记录,槟州道路有4209.80公里,其中属于公共工程局管理的是1639.25公里、地方政府管理的有1382.17、县署管理的则有155.02公里、水利灌溉局则有1033.36公里。

总审计司的报告中,道路的整体上是满意,只是工程品质不理想,同时大马道路资讯系统也没有更新,还有承包商的合约也延迟签署,过后的道路检查报告很迟才准备等。

报告中建议,有关当局必须监督承包商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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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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